【新唐人2009年10月7日讯】 岁月如梭,中共窃据大陆建立极权统治已六十年之久。山河变色之时,不知多少善良的民众误以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迎接他们的,却是血雨腥风。六十年间,没有外患内忧,更没有大规模的外国入侵和国内战乱,“人人听毛主席话,个个跟共产党走,全国人民都歌唱社会主义好”,但是,社会和平与人心“压服”,于中共却不是国家发展的保障,竟可以使它肆无忌惮和持续不断地残害人民,祸害中国。前三十年,中共或直接镇压广大知识分子,或制造“人祸”导致数千万饿殍,或挑动人民互斗或撕杀;中共导致的和平时期非正常死亡可谓人类历史上的极致,且不论不计其数的蒙冤者忍受的折磨和失去的青春。纵观历史,祸国殃民、倒行逆施者,莫过之哉。悲哉,中国!
后三十年,中共虽然在表面上放弃了毛泽东的疯狂残暴统治,但在政治上始终坚守所谓四项基本原则,其坚持一党专政和妄图永远坚持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欲望没有丝毫改变。所改变者,不过是从“抓权”走向了“既要抓权专制、又要抓钱自肥”而已。在经济上,中共虽然发动了酷似晚清“洋务运动”的改革开放,实行专制改良型经济,力行“权贵资本主义”,从中获利的,自然只有共产党的权贵和附庸于共产党颧贵者,或与共产党颧贵有利益勾结者。多数民众付出辛劳换回的收入极其微薄,社会贫富日益悬殊,党民对立愈加严重,马列王储胡锦涛上台以后对人民镇压的暴行日益加剧。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摧毁了传统社会道德体系之后建立的共产意识形态早已崩溃,取而代之的是赤裸的和肮脏的拜金主义,中国大陆物欲横流、道德沦丧,所谓“全社会腐败”,即使当年那些被马克思称之为正在进行所谓“早期资本积累”的欧洲国家,也只能对它望尘莫及,那里毕竟有信仰和道德的平衡作用。恸哉,中国!
令人欣慰的是,并非所有的大陆人民都自甘堕落或听任中共洗脑。本刊收录的大陆人民沉痛悼念大陆沦陷之祭文,就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呼声:还我民国!中共在大陆推翻的民国,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国度?她不是完美的,但她是进步的,与中共相比实乃天壤之别;中共在我中华民族世仇大敌――前苏联的直接扶植和指挥之下,利用民国艰难进步之中的某些缺失,借助谎言和枪炮在大陆取而代之,是中国历史的最大不幸。尤其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中共窃国之前,中华民国已经制定了民主的宪法,走上了宪政的道路。
为此,本期杂志以“民国宪法和法统”为第一个栏目。1946 年制宪国民大会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非但不完全是执政党国民党的作品,而且主要由与国民党政见不同的民社党成员张君劢起草,并在政治协商会议上经历了多党讨论;国民大会通过的宪法条文,基本来自政治协商会议提出的草案,略有改动之处亦属改进与完善。张君劢先生所着《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深入探讨了宪政理论与民国宪法的精义,我们择其精要刊登于本期杂,望读者细读。我们提倡在中国大陆重建民国,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因为这部民主的宪法而获得其基础与内涵。民国宪法所建立的法统,在台澎金马绵延至今,开花结果,但台湾缺乏足够的实力与中共抗衡,我们只希望台湾保持住民主的火种,而不要对中共“一厢情愿”。中国大陆民主化的艰难事业,靠的是大陆人民的觉醒与奋斗;民主宪政的大中华民国,就是我们奋斗的方向!
选自:《黄花岗杂志》第三十期发刊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