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6日讯】香港支联会星期日召开记者会,强烈谴责香港警方受中共指示,暴力对待10月1日参加抗议中共暴政的游行人士,侵犯基本人权。支联会表示会支持受害人循法律途径向政府及警方追究责任。
支联会秘书长何俊仁在给媒体的声明中表示,警方当日的做法已经明确违反基本法第27条和香港人权法案第16条和第17条有关保障和平示威和表达意见的基本权利。支联会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香港支联会秘书长何俊仁:支联会现在强烈谴责警方上述的野蛮违法行为,并且要求曾荫权特首作出公开交代和承担责任。支联会会全力支持受影响的人士,循法律途径向政府包括警方追究责任。
支联会主席司徒华表示,此次事件是近年来罕见的,由中联办和特区政府直接作出指示,有计划有预谋的剥夺市民和平示威权利的行动,更是新疆警察诬陷香港记者的翻版。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这种粗暴的态度是过去少有的,第三就是还反口诬蔑别人,还要咬你一口。好像乌鲁木齐新疆的新闻办一样,反口诬告。
当事人之一的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强调,事件再次证明,中共无法面对自己在历史上所犯下的罪行。
香港立法会议员(社民连)梁国雄:原来他们(港警)是有使命的,就是在和中共政权有关庆典的场合和机构,是不可以出现控诉六四屠杀的示威物品。
新唐人记者辛玲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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