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1日专电)由于南韩法院对一名性侵8岁女童、造成女童生殖器永久伤害的犯人,仅处以12年有期徒刑,引起社会公愤,不仅要求法院改处重刑,“化学阉割”话题也再一次引起各界重视。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由于遭受性侵的一名8岁女童“娜英”至今只获赔300万韩元(约新台币8万2000元)作为急救费,而她虽然受到生殖器永久性的伤害,最多也只能获赔1千万韩元(约新台币27万元)。因此,社会大众认为法院对犯人的处罚过轻,要求加重量刑。
在此同时,南韩执政大国家党国会议员朴敏植于去年向国会提交的“化学去势法”,关于预防并治疗娈童癖罪犯的法案再次受到瞩目。
据了解,上述法案,对13岁以下儿童性侵的娈童癖罪犯,法院可以命令服药,在一定期间内遏制其性冲动。这种方法叫“化学去势”。
朴敏植今天指出,目前的“儿童性侵防止法”虽然为警方追捕罪犯提供了便利,但在预防性侵害方面却毫无实效。未来将积极推进在国会通过“化学去势法”。
朴敏植表示,政府必须尽早建立社会安全网路,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他还将向国会提交“设立受害者保护基金法”,每年从罪犯征收的罚款中,拨出5%用于设立照顾受害者基金。
他并建议参考日本的犯罪事件受害者支援制度,若因犯罪事件死亡,家属最多可得到3亿9000万韩元的赔偿;受伤、致残者最多可得到5亿2000万韩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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