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海外款汇不回 扁办杠特侦组

【新唐人2009年9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林长顺台北30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办公室今天表示,是瑞士检方应特侦组要求冻结扁家海外款,非陈致中不愿将钱汇回,特侦组欺骗法院。特侦组回应,至今未接获瑞士回函,无从相信钱已被冻结。

陈水扁办公室下午发布新闻稿公布陈致中9月25日所交付7页由瑞士检方发函给陈致中的法文文件,并公布3份关键性文件的中文版内容。

这3份文件分别是2008年12月12日瑞士检方“法令执行和附带裁决”,内容指出2008年12月5日台湾司法当局即针对陈致中新台币5.7亿元海外资金提出追加司法互助的申请,瑞士检方同意受理并裁决,查封(冻结)相关银行户头资产,并将所有相关的银行文件交予申请互助程序的当局。

第二份文件是2009年1月22日瑞士检方回函给陈致中的信件。由于陈致中请求将相关户头内的资金汇回至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指定的账户,因此陈致中的理财个人银行于2009年1月14日曾致函瑞士检方表达希望能移转相关资金,瑞士检方于1月22日正式回函“确认相关账户已遭冻结,就目前无法做任何转移”。

第三份文件是2009年2月2日瑞士检方致函陈致中理财个人银行,下令要求提供之前遭冻结户头的完整资料,并指示最迟于2009年2月13日寄出。扁办指出,陈致中在瑞士5.7亿元资金,是瑞士检方应特侦组所提出的司法互助执行冻结,不是陈致中不愿将资金汇回。

扁办表示,瑞士检方在2008年12月12日裁定冻结户头时,即一并将相关讯息通告特侦组。换言之,特侦组于去年底即知道相关资金的下落且已遭瑞士检方冻结。但特侦组却一再以相关资金下落不明或未汇回台湾为由,要求法院继续羁押陈水扁。

陈水扁幕僚表示,特侦组公然欺骗法官、隐匿证据、滥权羁押,检察总长及法务部立即对此进行调查与惩处。陈水扁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时,也将一并叙明。

特侦组对此表示,台湾高等法院是审酌重罪、虞逃等事由,才裁定羁押陈水扁,与陈致中是否汇回资金无关,陈水扁借此抗告毫无理由、模糊焦点。

特侦组表示,去年12月间透过司法互助请求瑞士冻结扁家的5.7亿元,但迄今尚未接获瑞士联邦检察署的正式回函,检方不会因被告陈致中的单方面陈述,就相信这笔钱已遭冻结。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