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 入境南韩外国人须采指纹拍照

【新唐人2009年9月22日讯】(中央社首尔22日法新电)南韩官员今天说,2012年起,南韩将加强入境管制,要求所有成年外国访客留下指纹,防止罪犯入境南韩。

南韩司法部表示,下月送交国会的草拟法案,要求17 岁以上外国人,入境时采取食指指纹并拍照。

计划停留时间超过3个月者,除拍照外,还须提供全手指纹。

南韩先前只对有意停留一年以上的外国人采取指纹,但这项规定已于2004年废止。

司法部移民官李福男(译音:Lee Bok-Nam)说:“急需建立外国人生理数据资料库,以防止非法移民、罪犯和恐怖分子进入南韩。”

南韩“中央日报”(JoongAng Ilbo)今天引述国家警察局数据报导说,去年外国人士犯罪案件达2万624起,相较2001年的4328起,8年来增加将近5倍。

观光部官员则表示忧虑,认为此规定可能对观光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南韩政府今年10月宣布2010年到2012年为“访韩年”(Visit Korea years),希望每年吸引1000万名外国观光客,并在第1年赚进100亿美元外汇。(译者:中央社王黛丽)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