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22日讯】星期六落幕的中共纪检委第四次全会,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方面推出了一些新规定,却回避了所谓“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公布制度。媒体评论多数认为,不透明的官员财产申报,不足以成为反腐败的有效办法。
香港媒体中评社的一篇社评以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等一系列贪腐大案为例指出,这些案件没有一个是通过已有的申报办法发现的。
中共纪检委第四次全会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向上级报告的内容,并且要加强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等。
针对中纪委这些回避官员公布财产的官方说法,法学博士范亚峰认为,现行的所谓反腐制度基本上流于空谈和表面文章,对于遏止腐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他向美国之音表示:“在公报里面没有写入财产公示。由此可见,中国民间,包括左派以及自由派,都非常看重中国广大民众的期盼很久的反腐措施–财产公示制度–在这个会议上没有得到突破。”
一对来自东北的夫妇也表示,这些会议条文不管用:“地方官员相当黑。中央有些事它不一定都知道。地方买官卖官特别严重。他为啥贪污腐败?就在这儿呢,因为他的官都是拿钱买来的。”
这位先生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特别举出:“绥化地区,从县太爷到县委书记,全是拿钱买的。买个镇党委书记都行。我买个县长,花50万买的,我不搂它100万,我能够本吗?我的钱能白花吗?”
一位1955年加入中共的退休干部说:“老百姓最大的意见就是贪官不断地抓,但是贪官还不断地出。所以反腐很重要。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其实每次都在抓人,怎么还是解决不了?”
美国之音报导还指出,中共党报《人民网》“强国论坛”一篇评论认为,领导干部仅仅申报了自己的财产还不够。这篇评论强调,最关键的是,还必须通过壁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让其充分接受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监督。
这篇发表在“强国论坛”深入讨论区的评论说,只有财产公示,真正让监督权利回归民众,让大家都能够看到官员透明的收入,才是防止官员腐败的最有效途径。
新唐人记者 周平 李月 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