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遣返案 港司法独立受质疑

【新唐人2009年9月20日讯】2003年2月21日,80名台湾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签证入境香港参加当地交流会活动时,遭到港府拒绝入境及暴力遣返。同年4月,台港法轮功学员携手控告港府此举违反香港基本法及人权法。这宗跨海基本人权案经过6年的诉讼,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在9月4日颁发判词,驳回原告上诉,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次判决引人瞩目的原因。

在长达90页的判决书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以近六成的篇幅,指被告港府从初审庭到上诉庭所陈述拒绝原告入境的理由,自始至终模糊,没有提供文件依据,因此严厉批评港府不坦白。但遣返案原告发言人、台湾法轮功团体律师朱婉琪指出,上诉庭以法律技术层面的理由驳回原告上诉,等于否定了香港司法的独立性。

遣返案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律师:我们觉得非常的惋惜,香港的高等法院上诉庭的法官,没有足够的道德勇气来捍卫香港的“一国两制”和香港的人权。……可是从正义公平和司法人权的角度上来讲,我们觉得香港的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再次打了一个败仗,我们觉得这是香港司法的败诉,而不是我们的败诉。

有法律界资深人士对判决表示失望,认为法庭不应轻易让港府过关。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认为,法官有权要求港府提供实质的证据。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汤家骅:如果政府不坦白,因此使一个人的基本人权可能受到侵犯的时候,其实法庭是不是可以做多一些事情,是不是一样都可以墨守成规,根据以前的惯例判,让政府可以蒙混过关?

身为人权律师的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表示,港府手上的所谓监察名单就是黑名单,他不相信港府会销毁这些具体的资料。

香港民主党主席何俊仁:这个名单是不断滚动的,所以他们不叫黑名单,政府叫做监察名单,换句话说。为什么有些法轮功的成员有时候可以进来,有时候又进不来,原来这个名单是滚动的。

今次判决中法官罕有的免除败诉一方的诉讼费,法律界认为是一种表达对港府不满的方式,但这并不足够。

香港立法会议员(公民党)汤家骅:你罚政府,其实是罚纳税人,但是又不是纳税人的错,所以其实应该,我觉得是应该在判决的本身这里反映出政府这个行为不当的严重性。

此案受到传媒的广泛报导和关注,支联会主席司徒华认为,原因在案件关系到香港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传媒关注这件事情不单是出入境的问题,因为香港的司法是香港现在核心价值中的核心价值,是很重要的,连这一点都受到威胁的时候,香港的现况就可以有很大的改变,所以传媒关注。

对于高等法院严厉批评港府不坦白但仍然驳回上诉,主流政界人士指出,法官的判决明显受到中共的政治压力,令他们担心香港这些最重要的核心价值将荡然无存。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这个反映出司法独立受到干预,司法公正受到政治压力。看到法官对控方充满同情的,但是为什么判决会是这样?我怀疑这是受到政治压力,不能不做这样的判决。……过去是比较独立和公正的,现在看到有改变的迹象,什么人有这样的能力呢?我想除了北京之外,没有人能起到这样的作用。

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黄成智:今次事件发生,很明显港人治港、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利已经荡然无存,令到香港市民未来的生活保障更加受到困扰。司法程序方面似乎是偏帮政府,如果是这样的话,小市民的权利就不知是否能得到保障,这个令我们有质疑的话,香港法治社会就受到冲击,所以我都不希望有这样的事情出现。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认为,法院今次的判决无法彰显公义,有明显的缺失,而判词中也凸显港府故意隐瞒真相。

虽然法轮功在案中败诉,但也暴露了港府当局见不得光的行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公众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你背后有一个歧视,以达到政治目地,所以不给你入境,在敏感的时候讨好中国大陆或某些有势力的人士。这些结论相信大家公众很容易从案件看到,同时政府的诚信也受到很大的质疑。

罗沃启透露,香港人权监察将致函立法会司法事务委员会,要求关注事件,调查港府销毁证据的行为及追究责任。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