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7日讯】近期当地司法局对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的辩护律师刘士辉,处以停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胁迫律师事务所开除他;对此,刘士辉表示,当局通过指控陷害及暗箱操作就是要剥夺他的执业资格。
据刘士辉律师透露,地方当局之所以打压他,一来是他受理郭飞雄的案件,二来是他代替郭飞雄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举报梅州监狱狱警打死一名法轮功学员并对郭飞雄使用酷刑案。
刘士辉:“原来剥夺我职业资格那些原因呢,它是见不得光的。”
刘士辉还表示,地方当局为了打压他,连官方已定性不成立的所谓“投诉”,都拿上台面当作借口。
刘士辉:“暗箱操作,经不住法律的考验,找那个什么陈维意的投诉,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来给我这样一个栽赃陷害,真是不可思议。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对于律师由于接受所谓敏感案件人的委托,以致受到当局打压的现象,法学专家张赞甯教授认为,这是对律师制度的一种严重摧残。
张赞甯教授:“人权律师办了所谓的敏感性案件,受到这种整肃,没有通过年检,这实际上给律师心理上造成恐怖,在办案的时候造成种种压力。这种做法是对律师制度的一种破坏。”
刘士辉表示,当局用陷害的手段作出对他的行政处罚,是要让他三年内都无法申请开个人事务所,其他事务所又不敢聘请他,最终是要他再也无法做律师。
新唐人记者白梅、宁修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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