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7日电)北市陈姓期货业务员,违法替卓姓民众代客操作,致亏损达新台币2078万余元,卓姓民众向陈姓期货员与所属晶鼎期货求偿,全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判期货员应全额赔偿,但公司免赔。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陈姓期货员任职晶鼎公司(原金鼎期货经纪公司),民国93年间,卓姓男子加入该公司“富者恒富”投资方案。但陈姓期货员在金鼎期货未向主管机关申请,不得从事代客操作下,进行代客操作,并声称保证获利,还伪造假对账单,造成卓姓民众陷入错误,损失2078万558元。
卓姓民众于是向法院提告,向陈姓期货员与金鼎改组后的晶鼎公司,求偿2078万558元。陈姓期货员则因代客操作、掩饰交易损失等行为,遭台北地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目前还在上诉中。
至于在民事求偿部分,台北地院判决认为,陈姓期货员以违背善良风俗方法损害卓姓民众,陈姓期货员应负担2078万558元赔偿。但是在晶鼎公司部分,由于卓姓民众也具相当金融知识,应可轻易发现买卖报告书虚伪不实,却没有与晶鼎公司确认,致晶鼎公司无法发现陈姓期货员抽换真实对账单等情事,因此认为晶鼎公司不需要连带赔偿。全案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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