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陈水扁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唐人2009年9月11日讯】9月11日,陈水扁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二亿元新台币。

据BBC报导,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罚款1.5亿新台币,他的妻子黄睿靓被判刑1年8个月,海外资产被没收。

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原扁办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在审判中作为污点证人为检控方指证陈水扁等人的前扁办出纳陈镇慧被免罪。

所有被告都没有出庭听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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