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正:港遣返案判决 法治崩毁前兆

【新唐人2009年9月10日讯】港台五名法轮功学员控告港府“黑名单”非法遣返案,司法复核上诉案,上周五(9月4日)第二审判决出炉。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律师认为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内容‘理由跟主文矛盾’,是一个“人格分裂的判决”,背后有政治力影响。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从遣返案看起来,他居然可以在理由里面,不断的谴责香港政府不提供资料,不够坦白、说谎﹔可是在判决结果上面,却并没有不利于港府的,这个是一个‘理由跟主文矛盾’的状况,是一个人格分裂的判决。一个法治够清楚,司法够独立的地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人格分裂的判决出来?那你就不能不让人家联想到这个是政治的影响。”

林峰正认为,这个判决正是香港法治崩毁的前兆。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那个法律的尊严在哪里?你司法本来给你那么强的保障,就是为了要你独立。为什么要做司法审查?为什么不是行政审查?是司法审查,就是希望他独立。结果今天最后一道防线是这样在处理是这样的标准在处理,这样的证据这样的水准当然会非常担心!”

在90页的判决书中,法官利用大约60多页的篇幅,严厉批评港府不坦白。林峰正表示,香港已签署联合国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应该有黑名单存在的空间。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国际人权公约的效力跟你国内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在那个国际人权公约的系统之下,怎么会有黑名单呢?”

林峰正指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谈判时,国际社会要求维持香港的司法独立和人权状况。然而,主权移交中国后,在司法与人权上倒退的鲜明例证,突显香港逐渐丧失司法独立的警讯,更是台湾的一面镜子。

新唐人亚太电视林佩缜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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