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局未审先判

【新唐人2009年9月8日讯】湖北武穴市六名法轮功修炼者因为信仰遭判刑一事,黄冈地区中级法院原定9月4号进行二审庭审,但是当律师当天到达法院时,竟收到法院的不开庭通知及在9月1号作出的三年至五年徒刑判决书,律师对此提出强烈抗议。

武亚琴、陈峰、方天铭、李学珍、刘吉刚和李基国等,6名湖北武穴市法轮功学员,今年7月9号,被法院分别判处三到五年徒刑,当事人向中院提出上诉后,确定9月4号二审开庭﹔想不到二审当天,法院不但取消庭审,还要求赶到的辩护律师签收判决书。

辩护律师杜鹏:“法院违反法庭程式,直接改变了原有对我们电话通知说,二审开庭的承诺,直接出示把判决什么证都拿出来了,让那些律师们送达签收。我们觉得这种很荒谬,这个严重违反了法律程式。”

记者针对撤销庭审却不通知律师的原因,询问了黄冈地区中级法院,法院人员以必须经省高院政治部批准才能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拒绝回答。

方天铭的哥哥透露说,在3号,开庭的前一天,当地官员就曾告诉他,方天铭已经被执行劳教。

方中铭(方天铭的哥哥):“我们镇的司法委跟我谈话了,到我家里来,叫我不要到县,市委里吵,没有作用。把那个方天铭已经带走了,几个人都带走了,送到劳改地,他不敢开庭现在。”

六名辩护律师对当局在未审先判过程中一系列的违法行为表示震惊,他们一致要求法院重新启动二审程式,并准备对黄冈中院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径进行法律追究。

新唐人记者白梅、宁修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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