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7日讯】台湾法轮功原告代表廖晓岚对于香港法院用将近三分之二的判决内容严斥香港政府的不坦白和不公正,但结果却判港府胜诉感到失望,他指出香港法庭在判决书中完全没有提到港府入境处依据黑名单拒绝法轮功学员入境的作法是错误的。
在外商电脑公司服务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廖晓岚,是这起港台首宗非法遣返案的台湾原告代表之一。他指出,当年港府入境处用“保安理由”拒绝台湾学员入境,他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都清楚,港府入境处有一份黑名单。
台湾原告代表廖晓岚:“其实我们当年入境的时候,心里都很清楚,香港的入境处有一份中共所提供的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实际上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遣返,我们心里都知道这是香港政府在中共强大压力之下,做出的一个违反香港法律的决定。”
廖晓岚强调,港台两地的法轮功学员原告代表透过司法复核程序,就是希望香港的司法体系,能纠正香港行政系统的错误,但结果让人失望
“虽然说这个判决对香港政府的不坦白,做了非常严厉的批评,最终香港法院在这次的判决里面,完全没有提到任何关于黑名单,或者是来自于中国政府的压力这方面的问题,就这样滑过去了,其实对于原告,我们这几个法轮功学员,以及我们所代表的法轮功学员,是不公道的。”
2003年数百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前往香港参加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会,其中80名学员在机场被拒绝入境。当时五名港台法轮功学员和香港法轮功佛学会向香港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被驳回后,2007年提出上诉,今年9月4日在香港法官严斥港府不坦白的情况下,判决港府获胜。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林佩缜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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