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7日电)男子黄瀚辉、郑闵升等11人,霸占道路逆向飙车,导致侯姓被害人机车被撞击倒地,头颅被辗过致死。板检今天侦结,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分别将郑、黄两人求处12年、8年徒刑。
起诉书表示,年龄从18岁至23岁间的黄瀚辉、郑闵升、陈建志、陈建良等11名被告,4月5日凌晨3时40分,在芦洲市清洁队附近集结,与其他30多辆机车,在芦洲环堤大道往芦洲方向逆向飙车。
起诉书说,这些集体飙车族,占满整个车道,被害人侯德添刚好骑机车顺向经过,郑闵升的机车撞击到被害人,两人倒地不起。侯德添倒地后,在郑闵升后面飙车的黄瀚辉,随后辗过侯德添头部,使得被害人颅骨出血致死。
黄瀚辉在肇事倒地清醒后,并未将侯德添送医救护,但其他飙车男子则将黄瀚辉与郑闵升两人送医后离开现场。
警方依据被害人家属提告调查,并调阅路口监视器后,将11人移送检方侦办。
板检今天侦结认为,被告等正值青壮年,却无视政府防飙政策,不顾人命午夜飙车,应严惩以遏止此一歪风。郑闵升触犯妨害公众往来因而致人于死罪嫌,犯后狡饰,未与被害人和解,从重量处有期徒刑12年。
至于黄瀚辉,板检表示,有悔意并与被害人家属和解,求处8年徒刑;其余被告分别求处8个月或4个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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