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7日讯】台港两地首宗跨海基本人权案经过6年的诉讼,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星期五颁发了判词,严厉批评港府不坦白,但仍然驳回了法轮功学员控告港府入境处非法遣返的司法复核上诉。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律师指出,这次判决是香港司法的败诉,将会考虑上诉。
遣返案原告发言人、台湾法轮功团体律师朱婉琪表示,在长达90页的判决书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以超过五成的篇幅,指被告港府从初审庭到上诉庭所陈述拒绝原告入境的理由,自始至终模糊,没有提供文件依据,并指港府不坦白。但她指出,上诉庭以法律技术层面驳回了原告上诉,等于否定香港司法的独立性。
遣返案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律师:“我们觉得非常的惋惜,香港的高等法院上诉庭的法官,没有足够的道德勇气来捍卫香港的一国两制和香港的人权。可是从正义公平和司法人权的角度上来讲,我们觉得香港的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再次打了一个败仗,我们觉得这是香港司法的败诉,而不是我们的败诉。”
朱婉琪表示,将考虑继续上诉至终审法院,让世人知道中共黑手如何影响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
遣返案原告发言人朱婉琪律师:“我们也再一次的希望,香港高等法院里面还有良心的人,能够针对法轮功学员实质的表现,而不要再畏于中共背后的政治压力而作出香港人权史上耻辱的决定。”
朱婉琪相信,法官是知道入境处真实拒绝入境的原因,就是因为原告是法轮功学员,港府确实有黑名单。她强调,原告们不会放弃继续呼唤道德良知和维护人权。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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