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5日讯】广州近两月内接连发生三起殴打记者事件,前《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认为,在中国,良心记者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因为中国没有保障记者权益的新闻法,因此,当记者的采访触犯当局或既得利益者时,人身就会受到威胁。
日前《广州日报》记者刘满元在采访一桩社区命案时,遭到社区保安殴打至住院,另外《羊城晚报》和《南方都市报》也分别有记者在采访时,被打伤住院及抢走相机。前《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认为,这种现象频频发生,是因为中国没有新闻法保障记者的安全,而新闻法无法出台,是因为触及腐败份子利益。
李元龙:“那为什么新闻法不能出台,因为新闻法出台以后,它必然对记者有利,要是对那些政客啊,那些贪污腐败份子啊,必然就不利,所以这个新闻法它就迟迟不能出台。”
据李元龙透露,多年前他曾经因为披露四川綦江大桥垮塌等事件真相时,多次遭地方当局要挟,报社也不敢维护记者。他说,有良知的记者进行真实报导,经常会触动政客和腐败份子,而当权者则只要你为它歌功颂德,并不希望你说真话。
李元龙:“如果在中国你当良心记者不被打,反而是不正常的,在中国凡是被打的记者,被关押的记者,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记者。”
李元龙表示,只有在法律保障记者时,中国所存在的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才能真实地被报导出来。
新唐人记者 秦越 宁修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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