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冯日遥报导)内蒙古一家庭教会两名教友,被当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罪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至10年。家人都认为判刑太重,会提出上诉。对华援助协会批评大陆漠视国际人权公约,将支援人道主义的教友判予重刑。协会要求大陆当局立即释放他们。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就内蒙古一家庭教会两名成员李明顺和张永湖,协助拯救朝鲜难民一案,周日将判决书送到家属手中。身为教会领袖的李明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教友张永湖被判有期徒刑7年。家人都认为判刑太重,表示提出上诉。两人至今仍被关押在二连浩特市看守所内。
其中李明顺的儿子周三向记者指,他的母亲及弟兄张永湖,因为协助韩国牧师分批将60多名朝鲜难民,经内蒙古转送到韩国,使他们在韩国政府和教会的帮助下得到妥善安置。李明顺儿子坚称母亲及弟兄,是站于人道立场出发,不应该被判重刑,他表示下周将与张永湖的家人,到内蒙古法院提出上诉。他说:
“首先我认为法院的判决太仓卒、草率,没有听代表律师申辩,根本没有接纳我们的理由,母亲及弟兄被判得太重了,不应该。我好难估计判重刑的背后原因,或者与宗教有关,但法院与当局肯定是有问题的,一时间我亦搞不清楚。”
李明顺的儿子说,当局指母亲是教会的领袖,所以对她判得很重,他说本周内完成手头的工作后,就会立即筹备上诉的工作,包括聘请律师撰写上诉材料及到法院提交申请。
而张永湖的儿子向记者表示,不能接受父亲被判7年监禁,认为刑期太重,家人会向法院提出上诉。张永湖的儿子说,曾经到看守所探望过父亲,他父亲身体尚可,没有听说他被人虐待或遭任何不人道对待,但他亦担心父亲身体能否捱得住:
“我去过看守所五至六次,看到他身体都尚算可以,至少没有听他说受到什么虐待,因为教友们都说虐待是有可能的。我问他身体如何,他都说仍可罢。但里面的情况那么差,担心是有的。”
张永湖的儿子又说,李明顺及张永湖遭关押期间,曾有看守所人员要求家属若能缴纳罚款10万至20万元,就可立即放人。但由于家属们根本无能力支付,所以看守所人员其后再没有与家属联络。
记者多次致电二连浩特市法院办公厅及市看守所,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大陆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批评执法人员任意敛财,更狠批中国大陆违反联合国人权公约。他说:
“中国大陆不遵守联合国制定关于保障难民的公约,我们抱着爱人的心,人道立场,及公义协助难民逃离迫害,但大陆却不准许,这个国家根本不谈人权,不谈人道,教友透过司法维权,又多番遭司法干预。”
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指摘大陆当局如此对待人道主义支援者深感震惊,执法人员任意罚款不成,还施行重刑继续迫害。会长傅希秋呼吁联合国和国际社会敦促中国政府承认,和保护逃到中国的北韩难民,并立即释放李明顺及张永湖。
李明顺和张永湖于今年4月29日被正式逮捕,拘押于二连浩特市看守所。7月31日,被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李明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张永湖“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8月17日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30日重判李明顺有期徒刑10年,张永湖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