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31日讯】(看中国)上海杨浦区冤民;徐绍华。1958年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学生,获贵冠"右派",劳教后袋袋户口流浪17年,1978年改正(不是平反),获一饭碗—大学教书。退休后希望遗忘一生十分坎坷、是人非人的痛苦生涯,安度晚年。谁料,树欲静而风不止,未遇天灾,却逢人祸。
2008年2月1日(离春节还有四天),大雪纷飞,严寒地冻,杨浦区政府派出年轻力壮的八位彪形大汉,将我这位年逾七旬,瘦骨嶙峋的老人绑架到郊区南汇地界,失去自由长达六小时之久,害得我心脏病发作也不送医院。此时我的大脑中,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出一幕幕二十一年右派生涯中遭遇过的人格受辱的景相,做恶梦似地认为又回到了青年时代,回到了毛×××××专政的时代,群兽们任意践踏人权,漠视人格尊严的情景。
杨浦区政府为了强拆我的住房,强抢我的财物。把房子和财物的主人在无任何理由,无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绑架到郊区。剥夺我人生自由,这种伤害古稀老人的野蛮行为?!骂你们强盗!不算过火吧!
寒冷的冬天,无情的夜晚,无家可归的我,含着眼泪在路边熬过了一夜。
事后,我依法维权上访、打官司(要求出具财物清单,法院就是不予理睬)。人民政府授予的上访、上诉"权"全部落空。公平、正义均无可言。
国家早已颁布并实施"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中央明文停止使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区政府在2008年2月1日强拆我的住房根本就无法律可依。
对一生坎坷的老者,还能过几个春节?春节还有四天,就这样迫不及待地毁了我的家,不让我过好春节,这种恶作的行为是人做出来的吗?大家评评!
违背中央政策法律。滥用公权力拆我房,抢我物,法理何在?房子被拆已有18个多月,居无定所,哪来安居乐业?怎么安度晚年?这是"和谐"社会的景象吗?
视公民权利为草芥的地方官员,为维护其集团利益,违背中央方针,置法侓于不顾,滥用公权力,既非征收拆迁也非商业拆迁,用极低成本把在市区安居乐业的居民,赶到四、五十公里外的郊区,将市区土地高价卖出以获暴利。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吗?
我是一位右派幸存者。年轻时挣扎在社会最底层达二十一年。(20-40岁最精华的时期)前途、青春、爱情、幸福被彻底毁灭,亲属深受牵连。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右派冤案并未得到彻底平反昭雪,也未获经济和精神损失赔偿。老伤未愈,又创新伤。右派是一大冤案。"强拆"更是特大冤案。前者发生在20世纪五十年代,后者发生在21世纪初,时代背景迥异。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早已响彻中华大地,地方官员只知道他们就是法,中央无可乃何?毛搞"阳谋"把我们打成 “右派",地方官搞"阴谋"打着旧区改造的大旗,阴谋着土地买卖发财的龌龊勾当。中华大地上的行政强制拆迁行动,必将成为历史上又一个大冤案。期望胡耀邦总书记第二能早日出现,再一次大规模地为民,昭雪沉冤。
风风雨雨六十年,我培养了不少有为的学生,对国家、社会作出了贡献。最终结果连死去的处所也无着落,多么凄凉、悲惨的人生!
今向国内活着的右派兄弟姐妹们发出呼救之声,希望你们鼎力相助。促使当地政府还民安甯,早日归还,属于我们的房屋和财物。
谨向境外正义媒体记者发出救助,请为我又一次不幸的遭遇向全世界发出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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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西快被强迁的右派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