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闻】假凶被枪决 真凶申请偿命未获准

【新唐人2009年8月31日讯】2005年10月内蒙古警方破获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十年间杀害10名女子,可谓罪大恶极。而在2006年12月份,赵志红从看守所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要求为被害的死者偿命,但未获批准,近四年过去了,目前赵志红仍在羁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看一下详细报导。

赵志红,男,自1996年4月到2005年7月,赵志红在内蒙古近10年时间内作案27起,强奸杀害妇女10起,最年幼者仅仅12岁。在05年10月赵志红被抓捕后,对所有的案件全部供认不讳。

然而让警方意外的是,赵志红还承认自己在96年4月9号,在呼和浩特市一女公厕内杀死并强奸了一个女子。而且赵志红对死者的描述以及作案现场、事发过程都回忆准确,显然赵志红确定无疑是这个案子的真凶。

然而让警方难堪的是,1996年4月9日发生的那个案子已经破获了,“凶手”呼格吉勒图已经早就被执行了枪决,而且当时正值全国“严打”期间,“4•09”命案从案发的4月9号到6月10号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仅仅用了60天,就被“从重从快”的急速画上句号。

显然,赵志红的供述给内蒙警方出了一个难题,于是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检察机关在对赵志红进行指控时却“意外”地“遗忘”了“四•九”女尸案。原本应当在公诉时指控嫌疑人奸杀10名女青年的系列案件,也在公诉书中变为9名。而在随后CCTV在报导这个案件的时候,被赵杀死的女子也成了9名。

庭审结束后,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突然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再次重申,1996年在赛罕区公厕内强奸杀害一名年轻女子凶手是他本人。2007年1月1日,身负重案的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中央介入再次调查。

内蒙政法系统的一位高层官员曾对采访的记者说:“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早已经明确,不应该存在任何悬念。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然就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和党纪政纪处分。而当年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办案人都已经有了相应职务的调整,有的甚至已经升职或调迁,难度可想而知!”

而现在,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13年。呼格吉勒图父母聘请的律师苗立说:“赵志红终于在2007年1月1日前保住了性命,这也是呼格吉勒图案件目前看到的唯一希望和最大信心。不过这种信心正在被内蒙公检法三家办案的4年拖拉中慢慢消磨,受害者家属甚至已经重新拾起了屡屡上访的老路。”

当然,希望这个案件有一个明确结果的不仅仅是呼格吉勒图的家人,还有其余那26起案件的幸存者以及一切受害者的家属。然而目前所有的关注仍然没有任何的结果。

新唐人记者 宋长河 周平 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