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9日讯】2009年8月28日上午,我前往芙蓉区政法委时,在区政法委宋书记办公室桌面上放着谢福林、谢树林两兄弟的逮捕证。而此逮捕证是由长沙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发往长沙市芙蓉区政法委的函件。另外、在长沙市看守所办公室的犯人登记档案里,谢福林的案件属性为政治案件。
以上两件事情充分证明这是一起典型的政治迫害,以刑事罪名进行的政治迫害。如果不是政治迫害,为什么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需要由长沙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发关于逮捕的函件?为什么在看守所里谢福林又被定为政治犯?
呼吁长沙政府、湖南政府能够正确处理此案,纠正其错误的行为,还谢福林自由。也希望国际正义力量能够关注并谴责这一政治迫害行为。
谢福林妻子 金焰 呼吁
200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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