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撕下信访这块最后的遮羞布

【新唐人2009年8月26日讯】作者:横河

我是横河。中共中央政法委最近对信访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意见,那么今天就和大家来讨论一下这件事情。在开始的时候先看一下最近在香港发生了一件事情,就是《人民日报》旗下有一个刊物叫《人民论坛》,它有一个时政专题部有一个副主任叫邱明伟,目前正在中国大陆的境外寻求政治庇护。

他是因为今年6月分前往香港出席国际记者联合举办的一个会议。香港每年7月1日的时候都有一个大游行,是一个民主大游行。他因为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出于好奇就参加了这个游行,结果没想到回到北京以后,领导找他谈话,给他出示了很多很多他在香港参加游行的照片,也就是说他当时已经被情报机构拍了照。当时就指控他说是越权接近境外的异议人士和团体。随后在被抄家的过程当中,被出示了他从来也没有见过的,据说在他家抄出来的跟国家机密有关的文件,显然他已经可能被人栽赃了。在无奈的时候他就想方设法的逃到了香港,在大陆之外争取政治庇护。

按说起来这个人年纪还很轻,34岁,已经在《人民论坛》时政专题部当副主任了,似乎看上去在共产党的体系之内他是很有前途的一个人。一旦逃亡出去寻求政治庇护,是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什么事情一切都要从头来起,似乎是一个很不划算的事情。

作为一个体制内的人,为什么他不通过正式的渠道去申诉,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可以雇律师,哪怕是被指控以后在法庭上可以为他辩护。一旦能够澄清他自己的话,他还可以仍然在体制内继续生存下去,而他却放弃这些正式的渠道去选择逃亡,这是为什么呢?这个我们先要放一放,待会儿再讨论。

和正式申诉的渠道相关的这件事情,就是中国一个所谓的“信访工作”。“信访”是中国大陆在共产党体制下面非常有特色的一个系统。这次引起大家讨论的是中办和国办转发了一个叫做“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中办和国办是什么?中办实际上就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办是国务院办公厅。一个是党中央的办事机构,另外一个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也就是政府的办事机构。中央政法委是什么?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是党里面管司法工作的部门。既然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发的文件,那也就是说这应该是一个党内的文件。既然是一个党内的文件为什么要由国务院办公厅帮助转发?因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以后,它就是属于政府文件,但是一个党的文件怎么能公开的直截了当的来干涉国务院的事务,让国务院来替它转发。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党的文件,却让党和政府同时来听命党,而且这是公开的。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出这个文件?大家知道2005年国务院刚刚出了一个《信访条例》,这个条例才实行了四年多,那显然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是针对国务院的这个信访条例来的。这个意见它的主要内容并没有公布,显然它是一个内部文件,就像中共中央政法委其它的所有的文件一样,都是属于党内的内部文件。这体现了中共在建政60年之后,还是利用党内的秘密文件在治理这个国家,完全没有法制的观念,而它所发布的这个文件恰恰是管理全国司法的。

虽然这个意见没有公布,但它的主要内容,已经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出来了,这个就叫《中央政法委加强改进涉法涉诉信访意见答记者问》,它是用这种方式把这个内容披露出来。这个答记者问所说到的这个意见的基本精神,当然它有很多套话,我们如果把套话去掉以后,看它真正反映出来的内容,我觉得有这么几条。

第一条就是关于工作目标。它的工作目标是要达到什么?要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也就说任何事情当它一旦做出决定以后,这案子就结了,以后就不能够再让任何人去上访了,这就是它真正的目的。

它采用具体方法是什么呢?说是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所谓的源头就是最先发生这件事情,引起民众不满而上访的这些事情发生的地方。它又说要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事情发生源头就是基层发生的事情,怎么可能依靠基层解决问题。如果说依靠基层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人们还要上访干什么。这实际上规定的就是“不准上访”。

紧接着,它又说坚持靠法治解决问题。法治是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法院、检察院打官司。如果说有法治的话,为什么还要信访?人民去信访往往是因为他没有办法在当地找到司法公正,所以才去信访。它把怎么解决问题,把事情推到了发生问题的这些地方。

它在列举了一系列措施之后,它讲出了它的真正目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力争树立相信和依靠基层,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的导向。也就是说不能到北京上访。紧接着说“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导向。以前还是说有理还能上访,现在有理也不能够上访了,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个意见,就是彻底终结中国现存的上访制度。我认为从它讲话里面所谈到的内容来看,显然是这样的。

我们现在再看一下,它用哪些措施呢?它其中提到中央的政法机关到省市自治区去接访,去巡回接访,也就说它到上访比较多的省市自治区,由中央政法机关派驻到那个地方去,就把原来那些想到北京去上访的人,因为中央已经有接访小组到了当地了,所以指望别人到当地省市自治区来自中央的接访小组去进行上访,来取代到北京上访。也就是说它们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不要让任何访民到北京上访。

它还提出来要建立一个叫作 “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就是说一旦经过有关的省以上的政法机关进行仲裁以后,这个人就不能再上访了,再上访的话,任何部门都不能接他的上访的东西。那么谁来做决定呢?它说的是省以上的政法机关。谁来保证地方上就是省一级不去滥用所谓的终结机制呢?因为地方上为了阻止人们去上访的话,它可以很轻易的把所有的案子,就是地方上解决不了的案子,都去裁定终结,那么人们就不能再去上访。它用什么方式呢?它就说中央政法机关来定期评查。

问题是如果中央政法机关有能力去把所有被地方上终结的案子清查的话,也就是中央机关本来是有这个能力来接受被省里面否决了的案子的,也就是它现在也是有这个能力来接受到北京去上访的人的。如果到北京去上访的人,这么多人中央都能够解决的话,那么它就不需要把这个推到地方上了。如果是因为太多了中央解决不了,要把它推到地方上的话,那么显然中央政法机关的评查就是超出它的能力了,它是没有能力来检查保证地方上不滥用这个终结机制的。

这里用的还有一种方式叫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自觉接受判决和裁定。”这也是很荒唐的。如果省以下的部门,它们所进行的判决和裁定能够被上访的群众接受,能够理解的话,那么上访的群众他本来是不要到北京去上访的,因为大家知道到北京去上访是一个成本非常高的,而且风险也非常大的,并不能肯定他就能够得到成功的。

为什么要这么多人去到北京去上访呢?而不选择在当地上访,或者是当地信访,或者通过当地的司法途径,这些成本相对要低,风险也看上去相对要低的这些方式呢?不是说人们舍近求远,或者是放弃低成本,而有意要选择高成本,而是因为在地方上本来这些问题都解决不了,或者问题就是地方的这些司法当局所造成的。他就是因为不服判决和裁定才去上访去的,怎么能够让人家自觉的接受?

所以转来转去,其实这个《意见》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整个《意见》一句话就是“彻底终结到北京向中央进行上访”,这是这《意见》最主要的实质。

那么大家知道《信访条例》,它是国务院发布的,它属于政府发布的规章制度这一类的东西。这一类在中国的法律系统里面,国务院是有权限发布一些条例的。在2005年新制订的《信访条例》,它已经限制越级上访了,就是要求只能在同级上访,或者是上一级,不能够再越级了。在这个2005年的新的《信访条例》里面规定了很多很多的细节。

现在为什么在4年以后,中央政法委要对同样的事情再发出一个新的意见来?这里的问题是中央政法委发布的意见和国务院的《信访条例》,是一致还是不一致。如果他们两个的意见是一致的,就不需要中央政法委再出一个《意见》了,因为毕竟国务院的法规至少在表面上还是符合中国的法律的,而中央政法委出面“名不正、言不顺”。如果政法委的《意见》和国务院的《信访条例》不一致的话,那么执法机构应该听谁的?从理论上说,从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上来说,显然应该是听国务院《信访条例》的。但是中央政法委既然已经发布了这个,是对所有的执法机构发的,显然是要让所有的执法机构去听中央政法委的,那么这是不符合中国现行的法律程序的。如果说要有新的规定,或者是和原来的《信访条例》不一样的规定,为什么不能由国务院出面,来对原有的《信访条例》进行修正或者是补充说明,而要用一个法律之外的非常不正常的手段,让一个中央政法委来发布一个《意见》呢?这里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信访制度其实是从中共建政以来就有了,这是和所有的民主国家都不一样的。当初建这个信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表现中共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为了表现这个东西的,因为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很完善的法律系统,所以民众只能通过信访的方式去反映意见,中共也是利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它和民众是有紧密联系的,文革以后又重新建立起来。

到了最近这十多年的时间,信访和过去就有了很大的区别,在司法系统和在基层赋予了这个权力和金钱强化了的力量,使得民众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了以后,基本上没有司法公正可言,没有司法正义可循,所以就利用这个信访、上访制度把这个意见反映到中央,其基本实质其实是在整个司法没有公正的情况下,指望到中央能够碰到有青天。

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关于信访制度它有一个官方的正式解释。它说的是保障 公民在自身合法权利遭到公权力侵犯时,向相应机构反映情况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所以它是针对公权力的侵犯,它在这里说得非常清楚,比起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这个《意见》写得更简明扼要,而且是直接的。它(信访制度)主要特征是信访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的侵犯行为,当然在它后面还提到了很多具体的东西,其中还提到了它有安全阀的功能,这是在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来的,就是安全阀的功能,也就是说中央已经明确的知道在中国各地司法公正已经没有了,人民已经不可能找到社会公正了,所以希望通过这种途径能够把民间的不满和压力释放一点,而不至于引起更大的社会动乱。

既然它是限于国家机关的侵犯行为,也就是说民众去上访是因为他们和当地的政府,或者是党的官员,或者政府官员,或者是政府机构发生了冲突了,而认为不公平了,所以才去上访。现在这个《意见》又公开的把所有解决问题的,压回了基层,压回了原来造成问题的部门,也就是说它们并不指望这些部门要解决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部门是制造这些问题的。如果说是邻居打架,那么说明了的,这和信访没有关系,信访主要针对的是公权力。

我们知道就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北大的精神病专家孙东东,他提出了一个访民都有精神病的论点。这个论点就遭到了大家的讨伐。这才5个月刚刚过去,刚刚过去4个多月,中央政法委就来取消到中央的上访。孙东东的精神病论,作为一个专家他不会轻易说这样的话,当时就有人说到,有人也许是中央的权力机构,利用孙东东的这个精神病论来试探一下社会的反应,来试探一下水的深浅,看一看大家对这个反应怎么样来决定如何来处理,实际上孙东东的精神病论是整个要解决信访问题的一个试探。我觉得这两者之间是有非常紧密的联系的。

我们看这个《意见》它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解决什么问题。现在到中央信访的太多了,因为各地解决不了问题,所以中央显然是用这个方法做到眼不见为净。只要大家不到北京去,它就心不烦了,这是它能解决的唯一的问题。它不能解决的是什么?它不能解决的是全国范围的司法不公,和官民之间的矛盾。

我们现在回到《人民日报》记者这个事件。《人民日报》的记者他是一个体制内的人物,而侵犯他权力的,从表面上看是《人民日报》的上层,或者是《人民日报》的某个机构。但实际上由于司法机构已经介入了,抄了他的家,而且有人拍了他的照,显然这已经到了《人民日报》更高层了。《人民日报》是党的喉舌,在往上走,介入迫害他的可能有司法机构的介入了,也就是说侵害他的利益的是公权力,是国家机关。本来这是最符合上访的条件的、最符合信访的条件的,为什么他不去信访?

因为他(邱明伟)曾经想过要找律师帮他辩护,想把自己辩清楚,但是很快就有司法界朋友,因为他是《人民日报》的,他跟司法界跟各个部门都有很多关系。司法界朋友就跟他说:你还是赶紧跑吧!你辩不清的,因为你受不了那些酷刑。

也就是说在了解这个系统运作的机制人群当中,从来就没有人相信过这个信访机制。我们很少看到在体制内的人物,有利用过这个信访机制的。而往往是最基层的民众,对整个系统运作不清楚的,才会去盲目的相信这个机制,这个所谓的“最后安全阀”。说明在中国大陆无论什么阶层,都已经没有公正可循了,这个在《人民日报》工作的记者,在整个社会当中不管怎么说,他不是属于弱势群体的普通民众的,在这个阶层都已经没有公正可循了。

最近还有其他的事情:一个事情就是访民李蕊蕊在北京聚源宾馆被强奸案。聚源宾馆显然是被安徽驻京办当成“黑监狱”来用的。那么“黑监狱”是安徽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的,访民可以在这里被任意的强奸。这个《意见》是给了各地驻京办和截访办更大的权力,它们现在是名正言顺的进行截访。因为政法委的《意见》已经把解决问题的最后的权力交给省以下的机关,所以聚源宾馆这种事件,以后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各地这些最终被《意见》赋予了权力来解决访民问题的机构将会在北京可能设立更多的黑监狱,也会发生更多的毒打和强奸访民的事件。

最近还有一个事件就是陕西有一百多名警察在网络上举报局长,就是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公安局,他们在网上发布了联名举报公安局长温志刚侵吞血汗钱的帖子,引起国内外媒体的跟踪追击。19日西安市公安局罕见的对外发布了消息,说是以前经过调查未发现温志刚存在干警所反应问题。这个公安局的干警已经于2、3年前就开始持续不断的向上级各个部门举报这件事情了,就说原来的局长温志刚集资建房中,大肆敛财、以权谋私、贪腐行为,向公安部写了许多联名举报信,但是都是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网上居然公布说前1、2年查处的结果,问题都不存在。问题是参与举报所有的警察都声称他们没有被调查过,谁去调查了?调查了什么人?也就说在这2、3年之内,司法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上访,进行了信访,没有任何结果,这还是执法机构内部的事情,连警察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举报还如此困难,那一般的民众就可想而知了。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非常清楚的案子,如果这么简单的案子,在司法机关内部信访都几年得不到解决的话,那可想而知这个信访,早就名存实亡了。

还有一个例子就谭作人这个案子开庭的时候,香港记者被当地警方以查毒的名 义扣在酒店,而北京的艺术家艾未未,到了当地后被警察殴打,不得前去旁听和声援。这两个案子参与的都是当地的警方。也就是说地方当局为了维护自己既得利益,是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也不把中央放在眼里。因为在这里,谭作人所调查的四川豆腐渣工程,能够揭露出来的不仅仅是地震灾区的腐败,也不仅仅是四川的腐败,而是全国范围之内要牵涉进去的,不是1个、2个官员,是整个系统、整个制度,所以中央也不愿意去查这个豆腐渣的案子。也就说当这种事情发生以后,地方当局会利用一切法律的、非法律的手段来掩盖真相,而这又是《意见》里面最终要指望它们解决问题的省一级或者是地区一级的党政官员和党政部门。

8月20日上午,联合国强行驱逐问题咨询小组的召集人伊芙‧卡巴纳(Yves Cabannes),到杭州市东站的枢纽建设项目,观看被拆迁人房屋的时候,被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局的警察带走。(网路图片)

最新的消息是8月20日上午十点多钟,联合国人居署开发计划署城市管理方案区域协调员,联合国强行驱逐问题咨询小组的召集人伊芙‧卡巴纳(Yves Cabannes),到杭州市东站的枢纽建设项目,观看被拆迁人房屋的时候,被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局的警察带走。也就是说联合国的特派专员到中国参加官方组织的会议,而且参加官方组织的现场观察的时候,可以被当地的警方带走。当地的警方对于有可能而且是被国际上关注的侵犯人权的,因为这是杭州市政府的项目,和公权力和普通公民发生冲突的时候,连被官方邀请来的联合国观察员,都可以被任意的警方关押,不要说中国的公民在这种时候要进行上访和信访所遭到的待遇了。

我们刚才所举的几个例子,作案的,就是违反法律、违反条例的都是在政法委的《意见》里面,指望它们来解决问题主要部门——中国的政法系统。我认为这一个《意见》实际上是把原来早已存在的中央默许或者是强制各地要完成的,阻止民众到北京去上访,这么一项事情公开化了,文件化了。实际上就是让中国民众对中共统治所抱有的最后一线希望,就是青天在中央,这样子的最后一线希望彻底的破灭。好,谢谢大家。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横河评论》节目录音整理)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