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失业给付标准出炉 最长给付1年

【新唐人2009年8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4日电)失业率升高,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最近完成延长失业给付标准,当就业保险失业率连续4个月达3.5%以上,且主计处发布整体失业率连续4个月未降低,失业给付期间将由6个月延长为9个月。

此外,若失业问题持续恶化,就业保险失业率连续8个月达3.5%以上,且整体失业率8个月未降低,失业给付期间可再延长为1年。

上述劳委会版“就业保险延长失业给付期间实施办法”,将待行政院核定后实施。

行政院主计处公布,今年7月失业率6.07%,季调后失业率6.01%,失业人数66.3万人。7月失业率是自4月起连续第三个月升高,但就业保险失业率约为2.5%。

另外,由于中高龄失业者在就业市场中较弱势,劳委会职业训练局未来会提出中高龄就业方案,并举办中高龄的就业媒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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