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最高法院副院长贪腐落马

【新唐人2009年8月22日讯】中共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因“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并涉嫌犯罪”,已遭“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他也是中共建政60年来因涉贪腐被查处的最高司法官员。

据中央社消息,黄松有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法利益,借此收受钜额贿款,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中官方媒体21日报导证实,黄松有上述行为严重违反法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报导,黄松有是去年10月15日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知情人士透露,他是1949年以来中共因涉嫌贪腐被调查处分的最高层级司法官员。

据报导,黄松有遭“双开”主要原因是涉及“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3大问题。具体事证包括卷入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前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该案主要涉及曾被大陆媒体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广州中诚广场被拍卖案。

所谓的“烂尾楼”是指已经动工、但因经费等若干因素被迫中途停工而无法完成的楼宇建筑。中诚广场一案缠讼多年,涉及债务纠纷总额高达20亿元人民币。

据报导,黄松有1957年12月出生在广东汕头的农民家庭,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即进入中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7年3月,黄松有任中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职,2002年12月起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