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9日电)环保署今天对水利署开罚新台币150万元。环保署表示,水利署将属“曾文水库越域引水工程”项目的荖浓溪拦河堰施工地点及其附属工程擅自变更,依法裁罚。
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发现荖浓溪拦河堰工程未依环评报告施工,水利署擅自将施工地点上移400公尺,并新增取用伏流水取用口、附属设施由左岸移到右岸。
督察总队科长施胜钧表示,水利署就工程变更部分,曾检送“曾文水库越域引水计划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案送环保署环评委员会审查,但专案小组认影响太大,今年4月建议重做环评。
他说,水利署不服提出申覆,目前仍由环评专案小组审理中。但水利署径自动工,督察总队今年7月发现时,已施工约12%,除要求水利署说明,还要求立即停工至今。
环保署主任秘书刘铭龙表示,由于水利署在环评结果未确定前就动工,违法行为明确,因此决定采最重处罚150万元。
至于未来荖浓溪拦河堰工程能否恢复施工、被要求恢复原状或重做环评,刘铭龙说,需经环评大会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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