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6日讯】8月11日明慧网发表了署名为“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大法弟子的所有家属”集体控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封公开信,在信中被非法关押在中国黑龙江省大庆监狱的五十六位(保守人数)法轮功修炼人的家属与亲朋列举了其亲人受到长期迫害的大量事实,严正指出现行中国社会的公安、法院、检察院的独立工作权已被江氏恶党“六一零”非法组织替代,完全丧失了司法部门维护法律、道德和人民权利的功效。
资料显示,十年来黑龙江大庆监狱一直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施以长期饥饿、超强度劳役、酷刑折魔等方式,从精神、肉体及生命遭到残害,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据不完全统计至今为止,大庆监狱迫害致死11人:许基善、郑延生、于永泉、周述海、王洪德、袁清江、李敏、朱红兵、赵庆山、张忠等,迫害致残8人:程佩明、赵玉安、张子栋、张秀丰、武修恩、刘祝才等;目前仍然有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在大庆监狱非法关押、进行迫害。(大庆监狱致死、致残案情简介附后)
在此,追查国际严重正告所有至今仍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本组织将全面追查大庆监狱相关责任人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行,无论天涯海角,时日长短,都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下列有关责任人为首批追查名单。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黄建盛,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刘义昌,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平,副局长陈树安,大庆市司法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志新;大庆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殿龙;大庆监狱监狱长王永祥,政委陈庆发,副监狱长张亚军、王家仁、谭荣来、王英杰、崔常华、李维龙、姜树臣;四监区监区长程军昌、副监区长褚忠信,指导员刘国强、李金浩,警察张春生、利瓦伊楠;监狱七监区长李凤江、干警李伟楠,七中队指导员李金浩;教改科长郭春堂,副科长史会学,警察赵殿伟。
追查国际也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世,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同时,我们提请国际社会注意,大庆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全国所有监狱都广泛存在,而在大庆市,监狱的迫害仅仅是全面迫害的最后一环。在长达十年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对监狱中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至少还包括了公安系统(尤其是公安内的国保)的任意拘捕、检察院系统的非法起诉和法庭的非法审判。
而这一切都是在中共大庆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及其610办公室的直接控制下进行的。鉴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群体灭绝性犯罪,违反了中共签署的所有相关国际协定,也违反了中国现存宪法和法律,所有迫害者最终都将承担个人责任。追查国际已经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并呼吁中国大陆民众继续向我们提供相关责任人的个人信息和主要犯罪事实。
今天,五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集体控告中共暴行的正义之举,打破了中共长期营造的恐怖局面,是正在开始的全民反迫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穷途末路,中共也必然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自我毁灭,追查国际呼吁全球正义人士立即行动起来,共同制止这场旷日持久的人类浩劫。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 :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upholdjustice.org/, http://zhuichaguoji.org
附件:大庆监狱致死、致残案情简介
一、致死案例迫害事实
1、 李敏,五十一岁,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公务员。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李敏正在财政局上班时,遭到呼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陆文学等人的绑架,后被关押在大庆监狱七大队。因不配合监狱的迫害,遭到狱警多次毒打,造成严重内伤,身体十分虚弱,出现脑血栓症状,长期卧床。在此种情况下,大庆监狱不但不放人,却以李敏拒穿囚服为借口,多次不给饭吃。
二零零九年二月,瘦成皮包骨的李敏在儿子来监狱探望时,已无法行走,是靠人背出来的,说话、喘气都困难。二零零九年四月,家人发现李敏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认识了,家属向狱方要求保外就医,但监狱不予批准。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晚八点,李敏被迫害致死。
2、朱红兵,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七厂职工,被非法判刑七年。在被非法关押大庆监狱期间,二零零二年九月份,朱红兵被狱警打得肺部溃烂而送进医院,插着导管往外排脓液,曾一度昏迷不醒二十四天;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朱红兵等修炼人被扒去衣服强行穿上囚服,并捆绑一天。警察不让朱红兵吃饭、睡觉、上厕所。之后又按绝食处理,强行灌食,下胃管。一次,狱警将一碗稀释的“奶粉”全灌进了朱红兵的肺部,造成肺叶全都溃烂,导致后来心脏衰竭。在一次遇有监狱上级部门检查时,因朱红兵不穿囚服,狱警抓着朱红兵的头往墙上、地上撞,并将朱红兵呈“大”字型挂在墙上三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大队狱警杨友龙指使犯人把朱红兵打的遍体鳞伤。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 杨友龙看到朱红兵在铺上炼功,指使犯人把朱红兵打倒在地,致使朱红兵鼻子出血,胸部疼痛,吐痰带血,行走困难。朱红兵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在大庆监狱被迫害致死。
3、倪文奎,男,四十二岁,大庆采油六厂井下作业公司十一队职工,修炼法轮功前全身百分之九十八的皮肤连五官都长满牛皮癣,找不到一块比指甲还大的好皮肤,常常无法入睡,不敢脱衣上床,因一碰就出血。他痛不欲生。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牛皮癣全好了。自法轮功被镇压开始,倪文奎用自己亲身经历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因此被大庆公安局多次非法关押,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被喇嘛甸派出所二十多个警察从三楼破窗而入,绑架关押判刑三年,并被劫持到大庆红卫星监狱进行迫害。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一天二十四小时被四包夹轮番看着,包夹经常不让他睡觉,一睡觉就打,不让他出门,不让他和任何人说话,并强逼他看诋毁法轮功的电视、写“五书”。有一次半夜,倪文奎被突然带拉出牢房,二十多名警察对他酷刑折磨,用冷水浇他,逼他放弃修炼。倪文奎在狱中受到极大的伤害,出狱时说话声音嘶哑不清。回家后,喇嘛甸派出所片警还经常到家中骚扰。持续的迫害使倪文奎的身体一直不能恢复。最后十个多月昏迷不醒,像植物人一样,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被迫害离世。
4、许基善,男,四十一岁,大庆石化总厂建设公司筑炉公司原机修厂土木车间职工,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并被劫持到大庆红卫星监狱进行迫害。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狱警张德志在七监区十二分监区监舍楼下勾结犯人李连才等强迫许基善在大厅里站了七天七夜,还不让合眼睡觉。后来许基善的腿肿了,站不住,犯人就把许基善用绳子捆住,吊绑到上下铺的梯子上。后半夜在警察的指使下,又往许基善身上浇冷水,棉衣棉裤都被浇透,许基善大喊:“救命!”经过八天九夜的不间断的丧绝人性的折磨,许基善双腿肿胀,不能站立,身体非常虚弱。
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张德志致使十多名犯人上来将许基善的衣服扒光,并捆绑在用铺板绑好的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进厕所平放在地上,他们就用这个水管往许基善的头部、身上浇水。从上午九点钟一直浇到下午一点钟,四个小时不停的向许基善身上猛哧,许基善颤抖着、呼吸困难、疼痛难忍,由于背着十字架,一动也动不了,痛苦中他将嘴唇咬破,并大喊:“救命!”下午一点钟,许基善已经被折磨的耷拉下头,面色非常难看,犯人们试图架着让许基善站起来,可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已经摸不到呼吸、心跳。现场有人看到,死者光着青紫的身子,口中、鼻腔内发现有血块,嘴角全都咬坏了,肚子显然已经灌满了水,胀的老大。
5、于永泉:男,四十五岁,大专学历,大庆市第二制米厂职工。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重判十年,并劫持到大庆监狱进行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下午一点左右在大庆市红卫星监狱被虐杀。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于永泉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时送到监狱医院。家人接到通知赶到医院时,他已处于深度昏迷,接近死亡。悲痛欲绝的妻子抱着他的头时感到他的头骨都是软的。家人要求进行尸检,但遭监狱拒绝,后监狱勾结警方,强行将于永泉的尸体火化。
6、 袁清江,男,四十岁。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由哈尔滨监狱转押到大庆红卫星监狱的。袁清江为了制止该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他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遭到监狱的野蛮灌食。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一日,六监区长董孟环和副监区长指使犯人把袁清江紧紧地捆绑了三天,不能动。期间,董孟环还对他进行毒打,阴部遭恶毒攻击,袁清江被打的口吐鲜血。没多长时间,袁清江被折磨的肝硬化腹水,腹大异常,阴部肿大极其异常,瘦得皮包骨。被诊断为:“颅内占位性病变”、“结核性脑膜炎”、“肝结核”、“双肺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结核性腹膜炎”,“腹水”,“附睾结核”等。
大庆监狱一方面疯狂的迫害袁清江,另一方面不断的打电话对袁清江的亲人进行敲诈、恐吓:大庆监狱电话通知袁清江妻子董丽萍,说袁清江得了传染病,需交上万元钱的医疗费。六月二十九日,董丽萍到大庆监狱,监狱说:袁清江给监狱写过 一个保证,内容大致是:我没有病,我的死活与监狱无关…下面署着袁清江的名字。董丽萍一眼就看出保证书上的字不是袁清江的,字体不一样,笔体也完全不同,当场将其揭穿。
七月二十三日晚七点二十分,大庆监狱电话通知家人:袁清江已死亡。袁清江的家人才看到袁清江的遗体,右脚大拇指与脚掌连接处磕掉一块肉(有个坑、无皮);两腿青紫,右腿严重;左侧胯骨处无皮、露肉;头部双耳后侧呈青紫色;大腿根内侧全是血渍、血水(血和尿混合)。
7、王洪德,男,五十六岁,大庆市大同区新华发电厂职工,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劫持到大庆市监狱进行迫害。在大庆监狱集训队警察曾用三角皮鞭将王洪德的两手打肿、手心打出血、打掉右上部半个大牙。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王洪德被迫害致出现风心病,联合瓣膜病,主动脉高压;二尖瓣狭窄,主动脉及三尖瓣返流,心衰四级等病症。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几经周折王洪德终于住上了医院,共住十四天。家属向大庆监狱提出申请保外就医,监狱长王英杰不但不放人,还封锁消息、加紧迫害,不许家人见面。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王洪德再次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时,监狱才同意保外就医,才放人。出监狱后十五天,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四日被迫害离世。
8、周述海,男,三十五岁,生前在伊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工作,大学本科,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大庆监狱虐杀。二零零六年七月家人看望周述海时,他是被犯人背到接见室的。人已经瘦的皮包骨,说话声音微弱。周述海的姐姐找大庆监狱长,要求保外就医,被强硬拒绝并声称:“法轮功怎么能保外呢?”
9、赵庆山,五十七岁,原系哈尔滨市蔬菜公司副食品公司经理。由于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由哈尔滨监转押到大庆监狱进行迫害。在大庆监狱,由于精神上的摧残和肉体的折磨,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被迫害致奄奄一息、全身疼痛、声音微弱、生活不能自理。经家属多方奔走,费尽周折,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保外就医。赵庆山回家后卧床两年多,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含冤离开人世。
10、张忠,男,三十五岁,大专学历,大庆喇化职工人。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张忠被绑架,被非法判十二年重刑。在大庆监狱经历各种酷刑折磨,如灌食、毒打、关小号、坐铁椅子、 开飞机、针扎等各种的酷刑迫害,致全身器官衰竭、全身肌肉萎缩、部分神经瘫痪、离子紊乱、呼吸困难、心脏偷停、长期处于昏睡状态,监狱在张忠濒临死亡的状况下,才放他“保外就医”。
已生命垂危的张忠,在同修的帮助下,出狱后立即学法炼功,一个月后身体恢复正常,健康如初!大庆监狱得知张忠不但没死,还奇迹般康复,并派追捕队追杀张忠,张忠被迫流离他乡。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张忠到哈尔滨市鸿朗花园小区会友,被哈市动力区公安分局和南岗区哈西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大庆监狱通知张忠家人,说张忠死亡。当张忠地父母亲朋赶到时,医院即不给出死因及死亡通知书,并拒绝亲人见遗体。
11、 郑延生,男,57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
二、致残案例迫害事实
1、 程佩明, 37岁,鸡西市张新矿生产服务公司职工, 2001年5月被警察绑架,2002年元月被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哈尔滨监狱迫害,2004年7月转入大庆监狱继续迫害。在大庆监狱非法关押期间,程佩明受尽各种摧残,导致程佩明头部、手臂重伤,头部伤口2公分,手臂伤两处长达3公分,2004年11月16日晚程被送到市医院,由于在小号流血过多,在市医院左肋开刀刀口长达30公分,共缝100多针,皮表面缝46针。住6天医院回大庆监狱,仍被关小号戴刑具手铐脚镣子,嘴里塞木棍子。
2005年5月,程佩明因坚决不穿囚服,遭到警察潘绍林指使犯人殴打,被五花大绑好几天,最后,潘绍林在众多犯人面前说:“我就不信我治不服你,你能豁出去死,我就能豁出去埋……”然后私下告诉值班犯人趁程佩明上厕所,用绳子勒死他,就说是自杀。值班犯人没干,便因此被踢出病犯监区。程佩明被迫害成开放性肺结核,监狱不但不放人,还把他关入小号。程佩明最终被迫害致残、精神失常。
2、 赵玉安,黑龙江阿城法轮功学员, 2002年2月被阿城市(现改称为阿城区)国安大队与河东派出所绑架,在当地拘留所关押五个月后被判刑五年。(因插播真相)送到哈市新建监狱,不久被秘密转到大庆监狱非法迫害,2004年2月23日深夜一点多钟,大庆监狱七监区值班干警薛志勋进入监室,以大法弟子赵玉安不服从管理为由,把赵玉安从床铺拖到地上拳打脚踢。
又令犯人将赵玉安拖进学习室继续殴打,导致赵玉安左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致使其伤残。在其后的六七天中,他们使用各种手段摧残赵玉安,先是强行将其身上穿的衣服全部剥光(打上所谓的犯字),强制站立,不准动、不准睡觉、不准闭眼,闭眼他们就扒眼皮;强迫写五书。用撕成条子的布单捆吊到床铺的梯子上,赵玉安胸部又用皮带给捆上了,勒的赵玉安几乎断气。之后罪犯李大威又用刮铺板子打赵玉安的手和腿部。直至迫害致生命垂危。
3、卜繁伟, 27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只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4 年7月份,卜繁伟被转入到大庆监狱四监区非法关押。因长期被迫害,人瘦得皮包骨,现在已经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只能躺在床上,大小便都得靠他人帮助,每天靠注射盐水和钾维系着生命,在死亡边缘徘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大庆监狱仍没放弃对他的摧残折磨,每三天灌一次食,并利用灌食的机会,在插管时手段极其残忍,反复抽进抽出,每次灌食后都会从鼻孔往出流血,就连咳嗽时也带着血迹。
八月二十四日,黑龙江省大庆监狱副监狱长王家仁、政治处主任李威龙、副主任李伟南、刑罚执行科科长元洪军,带领防暴队、武警进行搜监,范围波及全监所有在押人员和监区,在四监区,卜繁伟被防暴队警察高忠华用警棍猛击头部太阳穴当场倒地,押入小号,锁在铁椅子上。小号的值班警察刘奇将卜繁伟双手带的铐子用力一脚踹下,卜繁伟一声惨叫,手铐勒入肉中。警察刘奇叫嚣:我当班天天整你,叫你生不如死。
4、张子栋,男,原为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在读生。1999年10月因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哈尔滨师范大学开除,并被哈市南岗区公安分局拘留27天。2000年 11月9日因印刷法轮功真像材料被绑架,关押于哈市道外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2001年7月被哈尔滨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2年,2004年7月1日张子栋被转至大庆监狱。2005年3月31日,张子栋因炼功被大庆监狱教改科科长郭春堂安排犯人严管,当晚遭到值夜班犯人骚扰,不让睡觉,张子栋被迫绝食抗议。2005年4月1日,张子栋母亲来探视时,他当面揭露监狱的罪恶行径,才停止。
在4月1日到4月7日绝食7天过程中,张子栋被强行插管灌食2次,身心严重受损。2005年5月12日,张子栋拒绝穿囚服,教改科干警指使犯人五、六名,强行撕毁衣服,打耳光,并把他的眼镜用脚踩碎。张子栋被关进小号八天,绝食抗议八天,被强行灌食2次。
2005年8月30日中午,张子栋因在监舍外空地上晒太阳,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造成腰部损伤,致使致下肢瘫痪,生活无法自理。
5、张秀丰,男,37岁,家住黑龙江省方正县方正镇奋斗街建成巷。因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非法关押。2002年10月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4年7月1日,被转押到大庆监狱教改监区。期间遭到狱政科长袁洪军,教改科长、“六一零”主任郭春堂,中队长崔真贵的迫害。
2006年7月末因拒绝穿囚服,要求放风,被崔真贵指使二十几名犯人绑在床上五十多个小时,致使后来咳嗽半年。
6、 刘祝才, 2002年2月23日,肇州杏山乡散发法轮功真像资料,被杏山乡派出所绑架并送入肇州看守所。后被肇州法院非法判刑五年。2002年5月7日,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在集训队20天里受尽非人折磨,包括长时间超强度站立、殴打、不让睡觉等非人虐待。8月27日被分调到教育分监区,心理咨询主任唐会波以夜谈为由,在管教室与刘祝才长谈,使刘祝才一夜未眠。
次日指使犯人连续多日不让刘祝才休息和睡眠,迫使转化。期间教改科科长郭春堂、副科长史慧学多次对刘祝才施加压力,直到其极度疲劳精神几乎崩溃写了“保证”才罢手。2003年7月24日晚8点,刘祝才因在卫生间和法轮功学员张志只说了一句问安的话,刘祝才被值班管教崔真贵殴打至左耳膜穿孔。至今听力下降,有多种不良反应。
7、王树森,四十四岁,鹤岗市兴安煤矿技术科副科长、市政协委员,二零零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十八年在哈尔滨第三监狱,二零零四年七月被转至大庆监狱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转入大庆监狱五大队非法关押,继续遭受迫害。包夹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不离左右,不允许户外活动,不许炼功学法,多次遭到犯人及狱卒打骂。二零零九年七月被犯人用木方猛打头部,当即昏倒。现王树森被犯人芮星毒打得精神崩溃。
8、 张兴业,大庆采油三厂工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大庆监狱。六年多来他因拒穿囚服不放弃修炼,遭到多种迫害,不许睡觉、毒打、扒光衣服多天、并打开门窗侮辱他。二零零二年底他被关押小号、坐铁椅子、强行灌食、用螺丝刀撬开牙齿,用开口器把嘴张到极限,手指粗的硬胶管插进喉咙之后,每次都插的鼻口出血,灌完食后嘴都合不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因同修私人物品被大队长李伟楠拿走,张兴业去要,李伟楠不但不给,反而叫来三个刑事犯人把门关上,对张兴业大打出手,用拖布杆把张兴业打的头破血流,眼睛红肿。
因张兴业等人坚决抵制监狱的非法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新任副狱长的李维龙及六大队长李伟楠指使李会武等多名犯人在张兴业七天没有进食的情况下,用树条把张兴业抽得全身血肉模糊,再给他戴上手铐脚镣,扔到烈日下曝晒,导致张兴业几乎窒息。
9、 邱学治,男,33岁,原黑龙江省鸡西市个体出租车司机,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穆棱矿红旗委七组。因坚持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被鸡西市公安局绑架,施以酷刑。被鸡西市鸡冠区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并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10、 李洪奎,五十九岁,黑龙江省哈尔滨邮电管理局工程师,工作期间多次受到邮电部、省、市邮电系统的嘉奖。二零零五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大庆监狱四大队。因拒绝穿囚服和转化,多次遭到毒打。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以后的五天内被狱卒用警棍打了九次,身体多处伤痕,无法起床;七月份又遭到狱卒用警棍殴打两次。家属闻讯去有关部门上访,大庆司法局领导反而替警察推卸责任。大庆监狱四大队程军昌大队长公然叫嚣,“打了活该!没死他命大!真打死了你还得着了,给你个十万二十万你还挣着了! ”
11、孙殿斌,四十岁,鸡西市穆棱矿二井下岗工人。在大庆监狱期间,多次遭到狱卒的打骂、体罚、戴手铐脚镣、扣地环、关小号等方式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家属会见时,其母发现儿子拿电话的手在颤抖,就问孙殿斌,你的手怎么抖,孙回答说因为我不穿囚服,他们不让吃饭。
12、 翟志斌,三十四岁,大庆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人。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十年,投入到大庆监狱四大队的第二天, 因拒绝转化,连续两个星期不允许睡觉,白天坐在床边的槽钢上,全天保持一个姿势不能动,晚上站着。期间还有包夹犯人拳打脚踢、谩骂恐吓。翟志斌绝食抗议, 遭到野蛮灌食,狱卒捏住鼻子不让吸气,用筷子把嘴撬开,往嘴里灌放了大量用食盐的稀释的“奶粉”,几乎窒息;
二零零四年初,因拒绝在问卷调查中签字,狱警程军昌指使犯人苏成涛等人用木板、木棍、针扎、拳打脚踢等方式折磨翟志斌,致使翟一个多星期起不来床;
二零零七年十月中旬,为抗议狱方强迫穿囚服、出操,翟志斌与另四位同修绝食十多天,灌食十二次;二零零七年年末,政治处主任李维龙将翟志斌的外衣裤烧毁,强迫穿囚服, 用警棍将翟的头、肩、背多处打的青紫且有伤痕,并且在很长时间里每逢他值班都不允许其上食堂吃饭;
二零零九年年初,褚忠信伙同李金浩、刘国强用拳脚、警棍打翟志斌,并且以不穿囚服为由长期不允许他去食堂吃饭。李金浩因打人之事被同修家属告到省局,因翟志斌与另一同修做证,他故意将翟的衣服、棉 裤(新的未穿过)烧掉,将大法书抢走;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翟志斌因不穿囚服,身体多处被打伤,头部被打出血,眼睛被打得严重充血。
13、 代志东,四十八岁,大庆石油管理局电泵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工人,二零零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大庆监狱五大队。狱警王亚龙、张国嵩指使十二个犯人对代志东实施二十四小时严管,每天睡两小时(后半夜两点至凌晨四点)。
二零零三年一月由王亚龙、张国嵩指使犯人看着代志东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逼他放弃修炼,遭到打骂、浇冷水、坐小圆凳、不让睡觉等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至五月,曾被犯人芮星多次打耳光,耳朵疼痛半年之久,致使听力严重下降。又被犯人杨友、芮星等人拳打脚踢,半个月不能正常活动,杨友龙对犯人的恶行看着不管;
二零零七年八月被强迫出操,代不穿囚服,杨友龙指使犯人毕永昌和 另一犯人把其打倒,两个人拽着代志东的两脚拖出一百多米,使毛衣拖烂,后背皮肤拖伤。
14、付文昌,四十六岁,居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在大庆监狱教育大队。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因不穿囚服,被狱卒李伟南等人把衣服撕碎;二零零八年新年前,被关押小号坐铁椅子五天。
二零零九年四月大庆监狱政治处主任李维龙用防暴队多次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在食堂门口罚站,不让吃饭;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陈树安到大庆监狱检查时, 王英杰当着陈树安和大庆监狱领导班子成员一行十多人的面前,把付文昌从床上头朝下拽到地上进行殴打,第二天中午,李维龙又将付文昌和张志叫到管教室,把衣服扒光继续迫害。
15、李海,四十七岁,大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教师。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关押在大庆监狱二大队。刚入狱半个月后警察朱任山、朱文武、刘凯指使四个刑事犯二十四小时看管李海,每天让李海睡很少的觉,强迫他端坐在床边上,有时还罚站,天天逼他写放弃修炼的“五书 ”;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晚十二点,狱警王英杰、范铁钢等人把李海关进禁闭室,从晚上十一点到次日上午九点半一直上大挂,同时颈部套上九环铁链子,还加上一把大锁(重达二十斤左右),半个月后才送回监舍,期间李海一直绝食,恶人对其进行了野蛮灌食,把李海的口腔插的流血、肿胀起来,说话困难;
二零零六年四月,李海看到王英杰、李铁正在打法轮功修炼人夏永,前去制止,于是王英杰、李铁、樊利军、王继文又把李海打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并撕碎了他的衣服,当时 李海左侧软肋被打断,身体出现多处伤痕。二零零九年七月,李海绝食,以此抵制监狱不让吃饭的迫害被狱卒多次毒打。
16、于良斌,七十一岁, 黑龙江省农科院绥化农科所研究员,省级水稻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二零零七年八月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六大队。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先后两次被大队长李维楠打耳光、用对讲机打脸,把牙打坏无法吃饭。狱卒李维楠每次都在叫喊,我叫你们炼功,有时间我非得好好整整你们;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 日李维楠喝了很多酒,又来行恶,当时他让于良斌到学习室唱邪党歌曲并大骂师父和大法,并狂叫,我父亲七十六岁他要炼法轮功我就把他打死。你们把我做的事从 我家一楼到四楼都贴满了,你们什么时候把贴的真相都整没了我什么时候不整你们。说完踹了于良斌一脚,并疯了似的打了两名包夹的犯人。
17、张奎武,黑龙江省泰来县人,二零零九年五月初,因和刘志高不穿囚服,又拒绝在自己的衣服上打“犯”字,被狱卒打倒在走廊里,不让吃饭,并在烈日下暴晒。六月份,李维龙对他们连踢带打,把他们打倒在地不停的翻滚。
18、 邓青山,男,五十五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被绥化地区肇东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七年因不配合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 害,拒穿囚服,狱警就把他所有的衣服全部剪碎烧掉,面对唯一能够遮体的就是一套囚服,邓青山硬是不穿囚服,而后拿起了床单,披在身上好多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富裕法轮功修炼人邓青山不按狱卒要求,不穿囚服,被打倒在地上,头部被打出两个大包,一周内胸部不敢呼吸,打完后又被送进小号,关押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