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高照芬台北14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信用卡持卡人以任何方式(刷卡、传真、网际网路或电话)进行捐款,收单机构均不收取商店手续费,同时发卡机构也不收取交易回佣手续费。
金管会已委请银行公会协调各信用卡机构及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针对接受莫拉克台风赈灾捐款的公益机构,接受信用卡持卡人捐款,收单机构不收取商店手续费,发卡机构也不收交易回佣手续费,以鼓励各界爱心捐款。
金管会指出,由于莫拉克台风捐款为公益捐助性质,这项信用卡捐款免收商店手续费措施,仅适用于国内交易,并追溯自至今年8月8日起,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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