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曾被誉为“博士院长”的青岛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青峰以及3名法院执行局法官因涉嫌经济问题,不久前被山东省检察院带走调查。而青岛四方区法院院长邱卫东,则 传出因贪污腐败案而畏罪自杀。分析人士指出,要正真制止腐败,“严密性”比“严酷性”更为重要。
香港“明报”星期天的报导说,青岛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青峰,涉嫌在其执政期间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超过1亿元人民币,被山东省检察部门带走调查。这是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韬两名“博士院长”涉贪被捕后,又一名具有博士头衔的中国高级司法官员涉嫌腐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社会学家胡星斗先生告诉本台记者,贪官的腐败程度,和他们的学历并无关系。胡星斗教授说,虽然中国政府一直表示要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但是在真正的司法实践中,却经常违背法治原则,人治大于法治。胡星斗教授表示,在中国政府现行的社会体制下打击腐败,治标不治本:
“中国政府对打击腐败、贪污一直是非常重视,无论是行政官员的腐败,组织领域的腐败,人事上的腐败,商业上的腐败,还是司法领域腐败,一直是采取严打的措施。但是由于体制的原因,按照世界的平均查处率来看,中国仅查处了1%还不到。”
据“明报”报导,当地消息人士透露,刘青峰主管的执行局,负责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为法官的贪腐提供温床,致使刘青峰以及执行局的另外3名负责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最终导致东窗事发。胡星斗教授强调,司法腐败是源头上的腐败,它会让民众对中国的执法机构彻底丧失信心:
“因为如果大家遇到行政腐败的问题,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商业贿赂问题,人们遇到各种不公正的事情,都会想到寻求法律上的援助,司法上的解决。那么如果司法都腐败了,那么人们就对这个社会,对这个体制会感到绝望。要么人们就沉默,要么人们就寻求其它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是报复社会。”
谈到青岛四方区法院院长邱卫东,因涉贪腐案而畏罪自杀,胡星斗教授说,要真正解决腐败问题,司法的“严密性”比“严酷性”更为重要。如果没有“严密性”,中国政府哪怕是效仿明太祖朱元璋那样用“剥皮饲草”来杀一儆百、还是无法真正起到威慑贪官的作用:
“因为这是人性的贪婪和制度的缺陷共同决定的。提高对腐败官员的查处率那还是要靠新闻监督和民众监督。如果这两个方面没有发挥好,实际上司法要做到它的严密性,其实是很难的。”
据报导,青岛人大常委会日前在第11次会议上,已经宣布免去刘青峰的法院副院长职务,但并没有具体说明免职原因。记者在网上搜索,也没有发现有中国官方媒体报导“刘青峰贪污逾亿被捕”的新闻。广东资深网络评论人士北风告诉本台记者,目前他只发现有香港媒体报导了这条新闻,北风表示,有关刘青峰等司法官员被审查的新闻应该是中国官方最早发出来的,但有可能只发给境外媒体,而没有发给国内媒体:
“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如果这个消息官方不主动发布,而让外媒自己找到相关的新闻来发布的话,官方会很被动。另外一方面,官方可能也不希望因为这些新闻而影响官方的一些威信,特别是有关司法机关的这些威信。”
据报导,今年48岁的刘青峰,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被称为“博士院长”。1992年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刘青峰从助理审判员做起,一路升迁到青岛中级法院副院长、高级法官、青岛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邱卫东曾任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第一庭庭长,2004年调任四方区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