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铁民:反人类罪是人类社会最严重犯罪

【新唐人2009年7月24日讯】作者﹕袁铁民

女士们、先生们:

十年前的这个月,在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土地上,发生了一起摧残现代文明、羞辱人类良知的暴行。这起暴行以窃取全部国家机器的中共为主导,以从肉体上乃至精神上灭绝以“真、善、忍”为信仰的法轮功修炼团体为指向。这一暴行的手段之残忍,规模之庞大,在全世界的暴行史中都难以寻找出同样的记录。这一暴行实为现代人类文明所难以容忍。

中共所进行的这场暴行是一种极端的国家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是以国家机器为行为主体,采用破坏公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的非法手段,从而制造一种社会恐怖,以达到其执政的特定目的。中共窃政以来的近六十年的历史,就是以不断的财产掠夺、头脑清洗和杀人运动来制造出一个全社会的红色恐怖,而达到维系其非法统治的目的。

自1999年7月,中共全面公开地发动对法轮功信仰团体的灭绝暴行以来,一场全新手段的国家恐怖主义暴行便一直持续至今。在这场暴行中,中共雇用工作人员数百万,年开销上千亿,把全部国家政权机构乃至中国境内所有的工厂、学校、医院和其它企事业单位都统统转变成了镇压法轮功的恐怖机器。法轮功学员失去了所有所谓“宪法”中所虚拟的公民权利。

法轮功学员连同他们的家属无不是生活在被任意监视、传讯、逮捕与酷刑折磨,乃至于被活摘器官的极大恐怖之中。暴行对信仰的剥夺,强权对自由的禁锢,已使整个中国变为了一个巨大的精神集中营。中共对法轮功修炼团体所施行的国家恐怖主义,必定构成一种灭绝“真、善、忍”精神信仰的反人类罪行。

反人类罪是人类社会最严重的犯罪。因为这一罪行的受害者往往是一部分以精神文化相维系的人类群体,所以它的罪恶范围及危害程度都要甚于其它任何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当这一罪行指向一群由于共同的修炼活动和信仰追求而聚集在一起的群体时,反人类罪便危及到了人类的道德存在。人的本质在于精神,人的社会存在首先是道德的存在。

一切力图剥夺人的信仰的犯罪,必定是对人的本质的侵害,必定构成反人类罪。中共所唆使的国家机器在镇压法轮功过程中的所有暴行,无不是对《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防止及惩办灭种罪公约》、《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等所有国际公法中有关人权保护的成文法的直接破坏。

特别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是,中共政权所推行的这种国家恐怖主义和反人类罪恶活动,正伴随着其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活动的往来而推向世界民主国家。法轮功学员在他们所居住的国家的修炼与和平请愿活动,连同当地政府和民众与法轮功学员的交往活动,都不断受到中共使领馆人员及其雇佣者的流氓骚扰。这也恰恰证明了,中共政权所推行的国家恐怖主义和反人类罪,就其实质,不仅是指向其本国人民,而是公开指向全人类的。为此,国际社会不得不开始警觉,其罪恶行径正不断地得到各民主国家政府与人民的揭露和遏止。

人类的正义,世界的公正可以将希特勒法西斯,将南斯拉夫的独裁者,将红色高棉的杀人魔王押上国际法庭,她也同样可以将中共暴力集团押上国家恐怖主义及反人类罪的审判台,而这一时刻的到来并不会很长。

对中共国家恐怖主义及反人类罪的审判将是善良对邪恶、良知对无耻、文明对野蛮的审判。在这场审判中,法轮功受害者所表现出的崇高道德形象,将受到世人的敬重。

谢谢各位!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