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1日讯】多伦多中区华埠一家超市店主在制止顾客行窃时遭到对方殴打。但处理事件的警察见对方已经付款,没有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只帮受伤的店主叫来救护车便离去。被打伤的超市店主认为事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打算将这名打人的顾客告上法庭。
被打伤的是华隆超市的女店主余美英及她的妹妹和一名店员。上周六傍晚,她们在同一名企图不付钱就离开的黑人女顾客交涉时,遭到对方殴打。半小时后多伦多警局52分局的警员赶到,登记了这名顾客的姓名住址后便让其离开。
华隆超市店主余美英:“三个警察进来,一个进来就问偷东西的人,不知道在说什么。后来他出来问我,出生日期,住在哪里。后来我就问他,这事怎么解决,他说你不要告他,叫她(偷东西的顾客)不要进店来。”
余美英认为当事警察的处理不恰当,正在咨询律师,准备起诉打人的顾客。而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栗律师表示要全面了解情况后才能向他们提出建议。但他也表示警察处理这件事有让人费解的地方。
Betty & Associates律师栗均:“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逮捕这个小偷,带回警局调查。另外给受害者拍照,留下证据,让所有受害者提供相关的证词,做好记录,以便起诉这名小偷。”
而多伦多警局及52分局星期一都没有就此事发表意见,但总局发言人表示可能因为语言方面的原因,当事人与警察在沟通上产生了误解。
多伦多警局发言人 Drummond警官:“也许是翻译的问题。警察告知他们,不能指控任何人,他们当时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们会继续调查。”
华隆超市的财务经理李女士也认为的确因为华人的英语能力有限不能准确地与警方沟通,难免产生误会。
华隆超市财务经理海伦李:“老板娘可能英文差一些,当时突然发生,没有人翻译,没有人解答,所以表达得不彻底,她不明白,所以会产生很多误会。”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