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天才这样陨落

【新唐人2009年7月16日讯】 我从未看迈克.杰克逊的摇滚音乐会,但仅从他去世后各大电视台反复播放的他的演唱片段,就可以看出他的确是个相当有才华的流行乐歌手,更是个出色的舞蹈家。在舞台上,他那种热情奔放、淋漓尽致地展示出的充满想像力的自我,实在是极富感染力。舞台上的他,是艺术家的杰克逊,是真正表现他内心深处那个自我的杰克逊,是那个他想成为的自己。所以在舞台上、艺术中的他更真实。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够完全成为那个他想成为的自己,艺术家尤其如此。而成功的艺术家,想在生活中做一个自然、本色的自己,就更加倍地难。迈克.杰克逊则是一个在艺术中尽情地表达了自我,但在生活中却完全手足无措、从来没有找到自己的极端典型。

虽然没有看过杰克逊的音乐会,但十多年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对杰克逊的采访却记忆相当深刻。因为那天我得了一生中最严重的一次感冒,发烧105度,被送进哥伦比亚大学旁边的圣鲁克医院急诊室,可那天急诊室里的人们关注的不是病人,而是电视上那个穿红衣服的杰克逊。无论病人还是家属,大家全都盯着电视屏幕。这就是欧普拉温芙瑞1993年对杰克逊的那个采访。那是杰克逊在拒绝媒体采访十多年之后,首次主动上美国收视率最高的脱口秀节目。这个采访事先已被大肆做广告,所以吸引了无数人的好奇。我在病床上打着点滴,从头到尾看了这个采访。

越大的明星,越被舆论吓破胆

之前已在电视宣传中看过他的音乐会片段,对这个大明星激情的歌声和既强劲有力、又流线分明的舞姿已经有很深的印象,现在忽然面对这个羞涩、操着比一般女性都更柔和、缓慢,且细声细气的女声的杰克逊,着实吃惊不小。当时就有一个强烈的感觉,这是一个很不健康、很不正常,也很可怜的巨星。

奥普拉的关键问题集中在迈克.杰克逊是否漂白皮肤,是否面部整容,是否对自己出身的黑人种族有偏见等等。他对这些问题的辩解实在尴尬。他何苦要让自己陷入那种尴尬?作为一个艺术家、一个全球最著名的歌星,他为什么不活得潇洒一点,对人们的议论耸耸肩:请去关心那个舞台上的我吧。遗憾的是,他太在意人们的议论,更没有得罪大众的勇气。结果是越解释越一团糟,越解释越让人质疑。

事实上,杰克逊的错误不在整容或漂白皮肤(如果真是漂白,而不是他自己声称的皮肤病的话),尽管这些让他变得很不自然、越弄越难看,引起很多人反感。但他有这个自由。来自黑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他换皮肤是因为他不喜欢自己的种族。这也或许是真的,从杰克逊两次婚姻都选择白人女性,他的三个孩子都是金发碧眼的白人(基本被断定不是他亲生)这些事实来看,他很可能就是不喜欢自己的种族,只是他没有胆量说出来,不管他是多么大的明星。或者是明星当得越大,越被公众舆论吓破胆。

不允许你抛弃的民族最虚弱

一个人完全有权利不喜欢自己出生的那个种族(尽管以种族划分人类是很愚蠢的),但在当今这个世界,除了白种人以外,其他任何种族,都不允许你说不喜欢自己出生的那个种族。如果你说了,如果你是个名人,你那个种族的人就会把你吞了。有无数像美国总统欧巴马这种黑人和白人的混血,他们只能说自己是黑人,根本不敢说自己是白人。他们明明是一半、一半,但你找不到任何一个这种混血的名人,敢说自己是白人,或者强调他就是混血,既是白人,也是黑人。亚洲人和白人的混血敢不敢声称自己是白人呢?还没见过这类名人,很难说他在亚洲人面前有没有那个胆。

其实,任何一个不允许你抛弃它的民族都是最虚弱的。任何一个你刚做出点成绩,就急于宣称你是他们种族一分子的民族也是虚弱的。如果哪个白种人做了什么出色成绩,得了什么诺贝尔奖,不会有人宣称他是“我们白人的一分子,是白人的骄傲。”不敢,更不需要。如果一个白人要宣布蔑视自己的种族,其他白人只会耸耸肩。他们强大,不在乎被任何人物抛弃。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在任何一个不允许你抛弃它的民族,都是个人悲剧。只不过很多人意识不到,反过来成为不允许别人逃离的压迫者。

没有人可以have it all

对于杰克逊来说,无论他内心是怎么想的,他都被迫成为种族认同的牺牲品。这里的主要责任不在他,而在外界。他的错误不在于心仪哪个民族,而在于他拒绝长大,拒绝走向成年。

五岁已经成名的杰克逊,童年时代实在令人喜爱。人们的确希望他永远是那个阳光、快乐、又会唱又会跳的小迈克。但毕竟他得长大,其实他自己比他的任何歌迷都痛恨长大。他强调自己由于唱歌、成名,没有和其他孩子一样有一个无忧无虑、尽情玩耍的童年。但事实上,他喜欢沐浴在人们对“小迈克”的赞美、欣赏和怜爱中。

他只抱怨自己“苦”的那一面,却抹掉了自己“得意”的那一面。奥普拉当时应该问他,如果让你选择和其他孩子一样玩,却没有当年和今天的成功,你要哪个?他肯定要今天的成功,如果他诚实的话。事实上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看重这个。你看他那么沉醉于歌迷见到他时的尖叫,那么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如果没有成功、成名,有人关注他吗?

想成功、想得到人们的赞赏绝对没错,这是人与生俱来的规定性之一,错在他想“全得”。这其实是绝大多数人的通病。成功者抱怨失去太多常人的生活﹔不成功者抱怨,柴米油盐、老婆孩子毁掉了我这个天才。事实上,没有人可以have it all。想全得,不仅不可能,也不会幸福。杰克逊就是最最典型的一个。

自己和公众的双重牺牲品

杰克逊成年以后,沉溺于那种“失去童年”的臆想,于是怂恿自己做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的梦,而且要把这白日梦变成现实,弄一个孩子乐园(Neverland),带一帮孩子去玩,做舞台下面的秀。结果弄巧成拙,两度被他关照过的孩子告性侵犯。

法庭已判杰克逊无罪。我个人也倾向认为杰克逊不是恋童犯。我相信他真的很喜欢孩子,他的确没长大,有童心的那一面,同时又有艺术家单纯的一面。这也是为什么他和伊丽莎白.泰勒很要好的原因。泰勒就是那种结了八次婚也没长大的小丫头。两个没长大的成人在一起,大概会感觉很自在。在现实的成人世界,杰克逊格格不入,不知该怎样举止。但在孩子们中间,他是自在的。但与此同时,他又有给大众作秀的一面。他愿意秀给大家看,他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形象。所以他说:“我就是彼得潘。”

但他不是,他长大了,他是成人了。无论人们多么喜爱那个童年、少年的他,今天人们都不会再把他当孩子。于是冲突开始了:在现实生活中,大众按常人要求他,他不是常人﹔大众按成人要求他,他也不是成人。于是他成为自己和公众的双重牺牲品。或者说,他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典型例子。

身价数十亿巨星的脆弱

杰克逊死后被媒体称为“地球上最著名的人物”。这并非夸张,世界上无数人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但知道迈克.杰克逊。即使当上全球最有权力的美国总统,前呼后拥、警察开道的日子,最多也不过八年。而这八年还得不断被全世界的各种人骂,也不会遇到被粉丝包围、尖叫的情形。而迈克.杰克逊,则是四十多年,几乎一生都是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度过。在如此盛名之下,他能有正常心态的话,那就真的是一个超人了。可惜他不是。

他希望在舞台下人们把他当正常人看待,但他自己却不按常规行为举止。舞台上,他是中心,他是王,他怪异的服装是他令人眩晕的舞姿的一部分﹔但舞台下他还想继续当“王”,把自己打扮成童话中的国王的样子,谁又会用正常眼光看他呢?

他拒绝长大,和孩子们瞎闹,可能都不懂得成年男人和未成年孩子应该交往到哪一步。被人告到法庭,才傻眼了。如果他喜欢孩子,就像后来那样,自己生,或领养几个,在自己私人领域享天伦之乐就是。但他却招来那么一大堆孩子(这里明显有很强的作秀意图),甚至跟那些孩子亲密到让他们进自己卧房的程度,他似乎根本没意识到作为一个身价数十亿的巨星的脆弱之处:各种人随时可能跟他打各种官司。即使不打官司,他也一直被那些周围亲近的人觊觎财产。他的不成熟,也导致他虽然巨额收入,却又巨额负债,从来都是入不敷出。

镁光灯下最耀眼的,往往最不开心

一个四、五十岁的人,拒绝长大,拒绝走向成熟,于是就成了怪异。当社会大众对那些怪异挑剔,并刻薄地批评的时候,他又完全受不了。他神经太敏感,承受力太脆弱,又太顾忌大众形象。于是他的日子痛苦不堪。

虽然每一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是外人看法的牺牲品﹔顾忌外界评价谁都难免,但让那些东西左右了自己,就等于自愿成为“别人看法的奴隶”、“舆论的奴隶”。名声越大的人,往往越容易成为这种奴隶,演艺界人士尤甚。所以那些镁光灯下最鲜亮耀眼的,往往是最不开心的。杰克逊这个全球一号名人,就是最最典型一个。

这几天看有关杰克逊去世的各种报导,我一直在想,如果他能把精力全放在舞台上,把台上、台下划一道清晰的线,别做那些和艺术无关的秀,别那么在意大众对台下的他的看法,放弃那个“失去童年”的臆想,容自己心灵成长的空间,那么在二、三十年内,这个地球上仍会有他优美旋转的舞姿。跳舞永远累不死他,在飞溅的舞步中,他永远有年轻的生命。他是被自己压在身上的枷锁害死的。

——原载《看》双周刊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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