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穿着不当 苏丹知名女记者面临鞭刑

【新唐人2009年7月14日讯】(中央社喀土木13日法新电)一位知名苏丹女记者因穿着“不当”,违反伊斯兰法律,可能要挨当局鞭打40下。先前另有10名女性也因违反相关规定,遭受鞭刑

女记者名为鲁布娜•阿迈德•胡笙(Lubna Ahmedal-Hussein)替左派报纸“沙哈法报”(Al-Sahafa)撰写报导,也为联合国苏丹特派团的媒体部门工作。她上周在喀土木遭逮捕,被指控穿着不当。

胡笙告诉法新社,她本月3日在一家餐厅用餐,但后来警察出现,命令穿长裤的女性跟他们前往警局。

她说:“警察带走我和另外12名年轻女性,包括来自南部的人。”她指的是苏丹南部信奉泛灵论和基督教,并不实行北部的伊斯兰教律。

戴上穆斯林女性传统头巾的胡笙说:“两天后,他们当中有10名女性被叫到喀土木市中心警局,每人挨鞭10下。”

其余三名女性,包括胡笙在内,被控违反苏丹法律,“犯下猥亵行为,违反公共道德,穿着不当服装。”

若罪名成立,她们将处以鞭打40下。胡笙说,她不知道她的案子何时会开庭审理。

但她说:“我想让外界知道事实真相。”(译者:中央社实习编译杨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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