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9日讯】7月7日,广州刘士辉、李传忠二位律师在广东梅州监狱会见了服刑的维权人士郭飞雄, 郭飞雄自述因举报狱警将服刑人员致死,自己遭到殴打,他给律师看伤口,谈话多次被狱方阻止,直到郭飞雄被狱警强行拖走。律师紧急呼吁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都来 关注郭飞雄安危。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7月7日,广州刘士辉、李传忠二位律师在广东梅州监狱会见了服刑的维权人士郭飞雄,郭飞雄自述因举报狱警将服刑人员致死,自己遭到殴打,他给律师看伤口,谈话多次被狱方阻止,直到郭飞雄被狱警强行拖走。律师紧急呼吁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都来关注郭飞雄安危。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参与广东太石村等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9月被拘捕。郭飞雄案曾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陈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因不堪侮辱与酷刑曾撞向玻璃自杀未遂。
2007年11月郭飞雄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并且罚没过十万元人民币。
律师申请会见郭飞雄,一个多月后才获准
郭飞雄的家人自今年4月初多次要求探视郭飞雄,被狱方拒绝后,5月20日郭飞雄的哥哥杨茂全获准前去探视,看到郭飞雄手上有伤口,还有软组 织损伤。当时杨茂东很气愤,说“我就是请律师来,你叫姐姐给我请律师!”受郭飞雄家人委托的刘士辉律师6月4日赶往梅州监狱申请会见,狱方和上级部门无视 法律,以各种借口设障。
直到7月7日,律师才得以见到郭飞雄,当天晚上刘士辉律师刚回到住地,就接受专访,谈会见经过。他说:“我和李律师坐了一晚上车,早上四点钟到那 里,早上八点钟赶到梅州监狱。找到赖科长和李警官,交了会见材料,满以为就可以会见了,因昨天已经和刘处长沟通好了。没想到我出去复印了一页材料,回来风 云突变,说杨茂东拒绝和我会见,我说‘绝对不可能’。赖科长说‘你怎么就不相信我们?’我说‘我要亲眼验证,实在不行我要起诉’。到九点半左右,在我顽强 坚持下,他们迫不得已同意。”
律师会见,狱方无视法律,监听监视、录音录像
会见之前,赖科长他们有约在先,四条,其中一条是‘你们不能带任何录音录像设备,我们这里要进行录音录像,而且要有警察在场监视。如果不接受,别想会见他’。
结果,我们和杨茂东会见时,狱方一台小录像机摆在桌上,现场录像。
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在会见时不受监视、监听,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他们把郭飞雄当成‘A类重点罪犯’来对待,‘A类重点罪犯’之说尽管也没法律规定,上级部门是有这个规定‘至少两名以上警察在场监听监视’,有文件根据,但没法律根据。”
刘士辉:7日上午,郭飞雄签署律师委托书,给律师看伤口
主持人:“您看到郭飞雄(杨茂东)的时候他状态怎样?”
刘士辉:“见了杨茂东,他流露出非常欣慰的表情,很高兴。他精神状况还好。 我以前没见过杨茂东,在网上看过他的照片。这次老远就看见他了,我自我介绍,他点头向我微笑,非常轻松,非常自然,那种笑容非常自信。会见中顺理成章他就 签了授权委托书。按当局有关方面要求,把他给我的授权委托书传真给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主持人:“委托手续上写了哪些律师的名字?”
刘士辉:“委托李柏光作他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他说同时还给他姐寄了委托书,里面有三 个律师的名字。我说‘按中国法律规定,刑事辩护每人最多可以请两个律师’。他说‘莫少平、张星水、李和平还有胡啸,这四个律师中的一个作候补’因为他已经 意识到…像我这种不妥协的风格,一旦被‘开了’…作好换人准备,这些都有原始记录。他说,对莫少平律师表示最大的敬意,如果莫律师要求他们本所律 师来做这个案件,莫律师就暂时不用(接受委托)了。在这个过程中,杨茂东就把脚抬起来,向我展示他脚上的伤痕、手上的伤痕,说‘这是打的’。他只要一说受 到伤害的情况,我们的对讲电话就断,断了几次。”
主持人:“您看到什么样的伤痕?”
刘士辉:“他两脚穿拖鞋,脚踝后脚筋有很明显的两处伤痕。他说‘6月19日,有录像。’委托手续办完后,我们就出来,到警察房间等。9点40分传到省监狱管理局,10点40分传回来,批准了。”
主持人:“上午办委托手续你和杨茂东见面多长时间?”
刘士辉:“不足二十分钟。”
刘士辉:7日下午,狱方的非法监视和限制
刘士辉律师详谈下午会见情况:“下午,我们2点半准时到门口去等,下午3点10分左右开始正式和他见面。里面…玻璃那边至少三、四个警 察,后来因为争吵,又增加,里面四、五个警察。我和李律师在外面,还有李警官。李警官看来资历比他们老,是负责这个事情的,能发号施令。
会见开始之前,李警官同我讲‘只能谈同本案有关的事情,本案情以外的事情一点也不能谈,我希望你遵守我们的规定,否则我们随时终止你们的会见’。我 说‘与本案有关的申诉案件,是必须要谈的,如果他本人在里面因为受到殴打、虐待,或其他不公正待遇,他有言语控告权利,这也是我法定会见范畴’。他说‘你 授权委托书里没有这样一个委托内容’,我说‘这没有道理,我说句好听的话,你这是理解错误,说句不好听的话,你这是无知。’”
刘士辉:郭飞雄抓紧时间谈因举报狱警害命,被报复殴打,电话被掐断
刘士辉律师说:“ 我通过电话和杨茂东对谈,我说‘今天我要跟你谈的第一是关于申诉非法经营案件的情况。第二点,你上午也谈到,你在里面被打,谈你在里边受到殴打、虐待或其 它,涉及申诉控告。除此以外不谈。我说到殴打,狱方就掐断电话。上午中断五、六次,下午也有五、六次。后来以至于就没谈非法经营的案情,先从他被打谈,因 为他也意识到,先抓紧宝贵时间谈他被打的事情。
他说,6月19日,因为他检举一个狱警,警号4427328,这狱警背负一条人命,就是造成一个人的死亡。杨茂东举报他,他怀恨在心,6月 19日指使被监管人中的一个(我理解就是牢头狱霸一类的),对杨茂东进行殴打,致使他两个脚的脚踝脚筋处有明显伤痕,我们今天上午也看到,他左手的无名指 上缠着纱布。
他介绍以上情况的过程非常艰难,几乎是他对着玻璃,我对着玻璃,喊话,因为玻璃总还有透漏声音的地方,电话这时基本不能用了。其中有一句话听得不清楚,恍恍惚惚听到死者可能和法轮功有关系,存疑,出来问李律师,他听得也不太清楚。”
刘士辉:郭飞雄当面指证被检举狱警,狱方强行拖走郭,终止会见
刘士辉律师说:“我问‘你记住那狱警是谁了吗?’他说‘就是我身后这个人’,指了一下在他左后面监视他的那个警察,我和李律师也看得很清楚,就是4427328这警号。”
法律规定律师会见要有一个不被监听监视、更不能被掐断的通话设施。这次会见不断被掐断,到下午就更不用说了,郭飞雄隔着玻璃向我喊,这边的 李警官就下令‘终止会见!终止会见!把他拉走!’四、五个警察就去拉他,还有一个穿着囚服的服刑人员也协助他们去拉杨茂东。杨茂东不畏不惧,把这情况都讲 出来。他指证那个人,我记录,因为这从法律上涉及故意伤害、致死的可怕严重情形,所以我当时在纸上记下来,又撕下纸给李律师,记下分头保存。在指证过程 中,警号4427328这警察一言不发,脸上毫无表情,没有反驳。
李警官下令‘终止会见!不要讲了!’我就跟李警官讲理,他说‘你授权没有关于殴打的内容’,我跟他争得很厉害。最后,里面四、五个,五、六个人把杨 茂东拉走了。会见终止,我向他抗议,说‘你给我出具法律文书’,他说‘没有’。我说‘你做事敢做敢当,把法律文书出具给我’,我记他警号,李警官警号是 4427061 。我问他名字,他说‘你没必要知道’我说‘今天涉及杨茂东的举报,是你终止我的会见,剥夺我会见权利,我要告你!’在我三番五次追问下,他说名字叫李广辉 (音),广大的‘广’,我问他是不是光辉的‘辉’,他不再说话。”
主持人:“他们拉走杨茂东是几点钟?”
刘士辉:“会见杨茂东的时间前后大概十五分钟左右。”
刘士辉:呼吁全世界有良知的人关注郭飞雄的安危
主持人:“这次会见您有什么印象、体会?有什么特别要讲的话?”
刘士辉:“我感觉,杨茂东不是一般的勇敢,他太勇敢了。在自己身陷 囹圄的情况下,尽管他受到报复陷害、殴打、虐待,他举报打人凶手和监狱无法无天行为。对杨茂东的行为,我个人很表示钦佩,同时我会按照法律程序,向有关部 门举报。我出来后,就向李警官写了一份材料《关于要求梅州监狱出具中断会见的法律文书的告知书》。作为杨茂东的律师,我呼吁全世界所有有良知的人关注杨茂 东的安危!因为他现在不顾个人安危,举报造成一个人死亡的犯罪,当着律师的面,指证那人,也因此,我们的会见被终止。因为杨茂东以前就被打过,身上有伤 痕…”
主持人:“这次有没有提及以前的那些伤是怎么回事?”
刘士辉:“都来不及,就讲了6月19日,电话被切断,他和我两边隔着玻璃吼,都有录音录像,也为整个这事情留了个证据。
事实上,我希望我说错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但我认为,他有可能把自己置于一个更危险的境地,所以我希望世界上有良知的人都来关心杨茂东的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