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戴尔又标错价 消保官吁订网购规范

【新唐人2009年7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5日电)网路上今天出现网友讨论,戴尔网路今天凌晨再度发生标错价事件,并传有人大额下单;消保会强调,将再移请公平会调查;呼吁经济部务必要订出网路购物契约生效定义与赔偿规范。

消保会指出,戴尔公司6月25日晚上11时至26日上午7时止,网路发生标错价格事件,全案共计2.6万多名消费者,累计4.3万多张订单,总计被订购13万9000多台液晶萤幕等产品,业者估计价差损失高达新台币数亿元。

不少网路讨论区再传今天凌晨戴尔网站再次标错价,一台6万多元的笔电,若更换零件可降至1万多元或2万多元左右;并传出有人下了新台币2000多万元订单,传有人不小心下单标价商品3亿多元;争议事件似有扩大、复杂化迹象。

消保会指出,戴尔网站确实再度发生标错价事件,但金额与件数尚不清楚;不过上午消保官与戴尔公司总经理廖仁祥洽谈过,戴尔先紧急将网页取消掉,并已再度告知美国总公司。经连络,廖仁祥则是手机无人接听。

至于二度标错价引发的消费纠纷怎么处理?消保会强调,处理重点有三:

一、由于网路下单为要约(契约生效),还是只是要约诱引(待业者同意,契约才生效,之前订单可取消),专家各有不同看法;因此将再度移请公平会调查处理,再决定业者是否要负起广告不实的法律责任。

二、业者已告知消保会,网站标价作业不是由台湾戴尔公司执行的工作,台湾戴尔无法负责任,已再度报告美国总公司;但消保会认为仍属同一公司,有相关责任。

三、消保会将请经济部辅导业者做好网站营运的风险控管,并请业者深入查核内部作业管理是否有疏失,应尽速进行改善;且经济部务必要订出网站购物契约何时生效的定义、怎么赔偿等规范,以免纠纷不断。

消保会重申,这类网路购物未来会更加普及化,发生这种纠纷,消费者权益当获保障,但未受损失下大量下单的购物心态也有待讨论;企业则是信誉及财务蒙受庞大损失;全台消保官人数有限,希望能将有限人力用在权益受实质损失的受害案件上,因此希望经济部务必要订出网路购物契约生效与赔偿规范,以减低社会力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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