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乔龙报导)广东两名男子因利用手机话费漏洞,透支90万元人民币的电话费,其中一人判无期徒刑,舆论哗然,质疑司法的公平性,为何贪官敛财数百上千万元,仅判数年或十多年。
潮州法院周二宣判的一起“盗窃案”,连日来引起民众和司法界对法律制度的热议。案情称,男子方飞先后以高科技手段,利用电讯公司电话费用结算技术 漏洞,透支手机电话费近90万元,用来拨打国外声讯台以获取2万多元回佣。6月30号,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同犯则被判刑8年。
截至星期五晚,在腾讯论坛的民调中,79.1%的人认为判得“重了点,才90万而已”,13%的人认为“依照法律,一点都不重”,另有7.9%的网民称“不知道”。
重庆律师殷先生对本台表示,从现行中国的刑法角度看:“盗窃案件,也许你盗窃3万、5万,你可能已经被判5年、7年了,盗窃10万、20万,都有可能判10年以上了,90万判无期,从本身盗窃罪的量刑来说,也不为过”。
不过,绝大多数网民质疑,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署名“执著”的网友直言,老百姓搞个几十万就无期,看看那些贪官是多少个几十万?有几个是无期?一位叫“北极风”的网友称,中国的法律都是给普通老百姓制订的,一点也不假呀!。
其实,类似情况的案件在广东已有先例,去年,山西青年许霆因银行提款机失灵,他先后提取17万元现金,结果也被判无期徒刑,引起民众质疑,最后在舆论压力下,广州法院以盗窃罪改判被告5年有期徒刑。
而另一方面,近年被轻判的大贪官案例,比比皆是,如前四川副省长李达昌,贪污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判刑7年、重庆巫山县前交通局局长晏大彬受贿2,226万元,判刑10年、广东云浮市前政法委书记伍星葵贪污760万元,判刑4年。
北京律师董正伟表示,中国法律对“盗窃罪”和“贪污罪”,有完全不同的裁判尺度,往往造成金额相同,量刑却截然不同:“面对小偷和面对贪污犯,量刑过程中,从主观意图上,他们推断两个不同的裁判尺度,那就是对官员明显有一个轻判的倾向,对于个人,量刑更严厉一点,这是我们司法制度不太好的一个现象”。
对于来自民间的声音,律师朱久虎倾向于全国人大重新立法:“在立法上本身就有一种不平衡的方面,网民这种反应,从合理性角度,应该说还是有他的合理性,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不管是网民,还是普通民众的这种意见,如果最后能改变这种立法,才能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董正伟直言:“人大立法这些人员,多数还是官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官员他们掌握着主导立法的主动权,然后做出法律上明显的、不是很公正的法律规定,这个就是我们下一步要推动的,中国法律的立法过程中尽量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立法这一块做得更公平一点”。
对于法官对案件处理的随意性,董律师表示:“我们希望将来最高法院在司法机关量刑规则中,能够切切实实做到全国各级法院,面对同一案件,在量刑上不至于出现偏重或者偏轻”。
香港经济日报的评论说,事件的背后反映大陆官民矛盾愈来愈尖锐,而矛盾的核心原因,与官场贪污成风不无关系;无休止的党政干部渎职事件,不仅令政府的形象低落,政府所做的决定,也随时变得欠缺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