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报导)江西省南昌县的万建国死亡案连续两天开庭审理。该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起诉相关警员。经过星期四的最后陈述,法庭将作出判决。死者妻子认为,起诉被告的刑罚过轻,对于滥用酷刑并不能起到阻吓作用。
去年5月22日至28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因使用“博雅免疫球蛋白”共造成6人意外身亡,南昌市警方介入调查。同年7月5日凌晨,警方以协助调 查的名义,将任职南昌县医药公司医药代表的万建国带走。8月8日晚10点左右,妻子吴佩奋突然接到单位通知:万建国于当日上午“非正常”死亡。一个月后,南昌市检察院才对万建国死亡事件立案侦查。
星期四,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对万建国被刑讯逼供致死一案,进行了第二天的开庭审理。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副中队长邓鸿飞,以刑讯逼供罪起诉支队长夏向东、副中队长郭松林和副大队长熊玉儿。而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夏冬、副中队长吴传龙等5人被认定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而不予起诉。
星期四,本台记者电话采访了万建国的妻子吴佩奋,她多次提到检察院的起诉 被告的刑罚太轻,起不了震撼作用。她透露,当局曾希望私了,过去一年她也一直感受到很多压力。她希望当局严惩滥用酷刑的警员,杜绝严刑逼供。
吴佩奋:“其实我的主要目的,一直这样坚持,主要就是想不希望有下一个万建国。我丈夫像孙志刚一样,对中国的法制有所贡献,就是说能够达到杜绝行刑逼供,我希望严惩他们,达到这个目的。虽然我不想他们跟我们一样家庭破碎,但是没办法,如果都这样的话,按潜规则,都为他们,原谅他们,他们这样的业绩,那样的业绩,就是因为他们想有业绩,那业绩是怎么来的,也是这样行刑逼供,造成冤假错案,或者打死人之类的得到的功绩,能够来原谅他们,那么下一个还更多的万建国会出现。”
该消息除大陆《财经网》有详细报导之外,记者星期四搜索大陆各大门户网站,只有少量小型新闻网站以简讯形式报导或者转载《财经网》的消息。
吴佩奋曾向《财经网》记者透露,夏向东在法庭上拒不回答他们的刑讯结果将向谁报告,因此也无法追究夏向东上级领导的责任。她还表示,警方拒绝提供包括刑事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定程序规定的文件。
该案辩护律师、北京市舜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巍星期四对本台说,他们认为被告所犯的是故意杀人罪:
刘巍:“他们罪名是故意伤害跟刑讯逼供,两个罪名,四个人两个罪名来起诉,这个我们是不认同的,我们认为是依据刑法的247条,就是故意杀人,同时是同一个罪名,因为这四个被告,同一的犯罪故意,基础上有这个行刑逼供的行为导致一个相同的一个结果,那就是应当以同一罪名,就是故意杀人,来定罪和处罚的。整个来说从这个事实方面,这个检察官认定他们有罪这方面,我还是满意的,但是对这个罪名来说我是不满意的,罪名明显对他们从轻处罚,而且检察官也建议从轻处罚,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从重处罚的。”
星期三,总部在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就此案发出了一个声明,认为该案件是当前中国普遍存在的警方滥用酷刑的一个典型案例。中国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国,不久前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也对严禁刑讯逼供有明确规定。该组织敦促有关当局采取切实行动,杜绝酷刑,保障被羁押者的人身权利,兑现对国际社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