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9日讯】山西运城盐湖区交警六中队一名交通警察骑摩托车把两个民工撞伤,其中一人重伤昏迷。事发后,肇事交警的父亲到医院威胁受伤民工说,会“雇黑社会解决”问题。
据《新京报》6月26号报导,被撞伤的两名农民工其中一人叫朱声文,是湖北人,在运城一处建筑工地打工。肇事者是运城市盐湖区交警大队六中队的交通警察代飞。
报导说,当地医院诊断书显示,朱声文颅骨骨折,颅内积气,鼓膜穿孔,神经性耳聋。朱声文说,目前已经花掉10300元的治疗费,他目前身无分文,被迫面临治疗中断。
6月24号,代飞父亲所在的盐湖区车盘乡北膏腴村村长刘文奇说,代飞父亲威胁朱声文所谓要“黑社会解决”的话语,是因为刚出事时情绪激动,一时生气说的。
盐湖区交警大队六中队路中队长24号向媒体记者表示,代飞是六中队所谓的约聘警察–“合同警”,他刚上班一个月,出了这事之后,就把他辞退了,交警队没有责任。
26号,公安部领导批示调查,运城交警出面协调,当晚双方达成协议,代飞赔偿伤者朱声文医疗费等15500元,伤者朱声文放弃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因为担心可能的麻烦,朱声文打算近日离开运城,回湖北老家养伤。
这则新闻引起大陆网民的议论说:“出事的全部是临时工。可笑……”“合同警察?应该授予山西交警最佳创意奖!”“编也别老是这种老套路,简直是侮辱俺们的智商!”“不用威胁了,警察不就是黑社会吗?”“嗨,惊动公安部也不过如此,为何没有伤残赔偿?”“官匪一家嘛!”“太霸道了!”“太没有公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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