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体制内改良理想的幻灭

一、“和平非暴力”适应专制土壤吗?

“和平非暴力”是改良主义者追求体制内民主改良的一个理论和信念,自从它在中国落地生根之日起,有人认为这符合了新世纪人类向往和平的大趋势,也认为在中国的专制土壤中完全可以复制,遂奉为经典哲学和普遍真理。但中国的精英改良运动从政府到民间已历久经年,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鲜有点滴进展之功,且时有倒退之嫌,这不免让世人大跌眼镜。

和平改良义主者难舍传统的圣王明君理想,继续死抱乞求式体制内改良论,用理想主义的纯洁标准来衡量一场在世上最严酷最肮脏的地方复制别人在相对干净相对文明的国家已经实现了的民主目标的全过程,但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正一步步走向幻灭的深渊。他们不思考世上从无纯洁无暇的革命与改良,成功的变革往往总是多重并举多管齐下殊途同归的历史合力之功的事实,而是以君子搏小人、以书生战盗匪的不对称思路谋求中国社会从地狱到天堂的涅槃,其难度想必是现有条件下难以想像的。

不可否认,以中国社会所经历的艰辛和痛苦,还有中国顽固的传统意识,太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的社会改良了,在诸种备选道路中就包括“和平改良”一途,但这只是路径之一而非全部,更非全能。任何社会变革尤其是积重难返的中国式社会变革,是一个涉及到深层意识文化建筑的系统化工程,必须是一场“革命”级别的大变革方可,此重任决非单一化的“和平改良”可以承担。

让人费解的是,当中有人一面反对所有形式的暴力行为,追求高纯度的文人政治,一面却对国人自发的维权抗暴行为持肯定态度——不知“和平非暴力”到底是一成不变的精神法宝,还是一种高深莫测的仅现于书面上的统战策略?

二、两种体制内的改良思路

1、完善法律,以法救国。

稍加分析即可看出,中国的法制是委身于“党的领导之下”的,在“党”这个“太上皇”没有真正销声匿迹的任何时间内,在“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包括高于法律)的原则不能打破之前,这种“完善”只能是对专制王权(以“四项基本原则”为代表)的维护和纵容,到头来只能救党而不能救国。

2、参与政治,渐进改良。

中国的党政治是一个大染缸,也是一艘只能上不能下的贼船,更是一把魔椅,不采用“魔鬼手法”不但难以在体制内生存,恐怕连“参与”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任何身在其中者只能轻易完成从人性到党性的定型,从正常人到恶魔的蜕变,而决无个人意志哪怕只是一点一滴的发挥余地(党的总书记亦然如此),根本不可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自保者,何来保证国家前途并进行社会改良大业呢?

中国的一切改革和改良,对象无非就是现有的官僚行政体系。但中国的官僚体系是庞大而腐朽的,“民国时期,在乡镇里没有正式官员。但现在的中国有2800个县,平均每个县有十个以上的乡和镇,全国有4万1千个乡镇,而每个乡镇有正式的官员5个:一个镇长、两个副镇长,一个正书记、一个副书记。镇党委书记,党委成员有3到5个,这些人分管政法、农业、工业,分管一些事项,加起来算10个乡镇官员。乡镇里面的工作人员编制有20个到30个。这样的话全国有四万多个乡镇,每个镇如果算10个人就是40万,如果算20个人就是八十多万。 全国光是农村最基层的有一百万人左右。”——新唐人网

以上所举仅仅是最基层部分,也是“皇粮”支付比例最小的部分,如果再算上真正的“国家干部”,那将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天文数字。

以改良主义者幼稚的民主幻觉,以个人微弱的分散之力,面对物欲横流的官场黑洞,如何撼动、引导并改变这个庞大且腐朽的行政体制的走向?“参与政治”的结果,最终是“改良”了体制,还是被体制所招安?

三、民主与专制的关系

专制是民主天然的敌人,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是二选其一敌死我活的关系,没有包容,没有妥协。民主需要自强自立,对专制决不可轻言民主,因为专制从不讲民主。

民主与专制,是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无原则的拱让民主,就是放弃了民主,回归了奴性,并纵容了专制。以无底限的退让求民主,到头来失败的还是民主,而不是无底限限制的专制。失去了底限的民主,在专制的步步紧逼之下只能陷入绝境,无异于自取灭亡。

尤为可怕的是,有些民主人可以容得下专制无限的谩骂,却听不进善意的进言和批评。

有人说:民主就是要和平。如果仅仅以“和平非暴力”这个由头,便幻想在中国获得和平渐变的效果,而不论现实之残酷,国情之坚难,甚至坦然且麻木地放弃对民主终极目标的追求,还不如及早从现在就开始放弃民主的追求,起码还能在专制者那里获得一时的“和解”快感,并显得更真实一些。

在专制的压迫面前,已经使民主明显地成为不可能时,却非要等到专制者的铁石心肠在一万年之后得到彻底的改良和感化时再来追求,梦想如此遥远,就如“晚来的正义就是罪恶”一样,无疑已失去了民主的必要性和时效性。

目的再高尚,也要讲究一些手段,以手段实现目的,同时手段要服从目的。

暴政从诞生之始及至建朝60年来,在中国到底做过什么值得人们回味的好事?唯一的“好”事莫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殊不知这却不是它“领导有方”,反而是它仅仅放松了一些对人民的管制和束缚,靠自然发展取得的结果。

如果没有它的存在,或是就其所说“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中国也将会比现在好得多。

在专制掌控的天罗地网中,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和公民,要不然它就不是专制了。所以包括“公民教育”在内的“新启蒙运动”,欲在专制体制之下寻求发展,首先应该将推翻专制设为终极目标,而不仅仅是限于体制内的点滴改良。

推翻专制,是一项众志成城的长久事业,需要参与者相容并包的气魄和胆识,手法上需要“和平非暴力”,也需要“维权抗暴、不合作”和“新启蒙运动”,在众力的推动下,历史将会向民主的方向扭转并前进。

2009-6-15

(《自由圣火》)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