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7日讯】“邓玉娇刺死淫官案” 16号上午11点,在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但是免除处罚。邓玉娇后援团成员认为,这不是在公正法律下做出的判决,邓玉娇是正当防卫,应当无罪。
对于湖北巴东县法院做的一审判决结果,许多民众不能接受。邓玉娇后援团联系人巴忠巍指出,案件审理过程缺乏事实真相作为判决基础。
后援团联系人巴忠巍:“我们不认为它是一种法律公正下的结果。邓玉娇她被判有罪,这个也是让我们无法接受的。”
后援团成员凌沧洲也认为,当局应当是在考虑民意之下做的出判决。但是,真相仍然没有被揭露。
后援团成员凌沧洲:“最后邓玉娇还是有罪,它既对民意进行了退让,也还是在玩弄民意,就是真相还是没有显现。我只有一句话,就是说真相和正义依然遥远。”
后援团成员北京律师唐吉田表示,根据他所掌握的材料和对刑法的理解,邓玉娇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北京律师唐吉田:“我认为她所采取的这种防卫行为,实际上是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因为她不采取这种行为,她不足以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唐吉田律师指出,定罪免处罚不是对公民基本权力负责任的判决。重要的是要建立司法公正,真正地去按照法律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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