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田野多伦多报导)自称是“中国巴菲特”的加拿大华裔唐炜臻被安省证监会正式起诉。2009年6月10日,安省证监会控告唐炜臻本人、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唐炜臻理财与资讯咨询公司(Weizhen Tang & Associates)(合称“被告”)12项罪名。
被告的以下行为被控违反安省证券法:
‧证券欺诈违反证券法第126条第一款
‧未登记就进行证券交易,违反第25条法规;
‧非法发行证券,违反第53项规定
‧开展被禁止的业务,试图促成证券交易,违反第38条法规。
安省证监会的职员怀疑,100多个客户往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投资的金额至少4千万元,其中包括安省居民。根据安省犯罪法,这些指控正在提交给安省法院。每项罪行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最高罚款不超过500万元,或约5年监禁,或两项处罚都被实施。
唐炜臻已被传唤出席开庭,将于今年6月24日早9点举行,地址是旧市政府法庭第111号审判室(60 Queen Street West, Toronto)。
今年3月18日,安省证监会冻结了唐炜臻交易账户的资产。此冻结令被安省高等法院继续执行。安省证监会正在与美国证交会合作,继续调查此案。
安省证监会推出的网址www.checkbeforeyouinvest.ca,详细说明各种投资产品的风险与利润,防止客户盲目投资。供投资者比较,包括股票、外汇、债券、基金等。
背景:
唐炜臻自称是“中国巴菲特”,曾写一本书为“《我的巴菲特财富之路》,对于他的投资理财经历,在这本书的“作者小传”内有如下的表述:唐炜臻,加拿大投资与理财专家,巴菲特专家,唐炜臻投资与信息公司董事长,唐炜臻投资与生意俱乐部主席,海外华人有限合伙人公司总裁,生存与发展专栏作者。
1997年,唐炜臻在加拿大的金融中心多伦多创立投资公司,主要业务是私募基金及对冲基金的管理,服务对象是资深的或富裕的个人投资者和企业投资人。继续实行“不赚钱不收费”的经营原则。
2008 年11月25日,唐炜臻金融集团在公司网站发布的消息称,为提供机构与大户投资服务,公司特别设立机构与大户投资服务专门基金,从2008 年12月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基金采取完全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在证券委员会监管之下,同时受第三方高级会计师审计监管。这项新的基金只对具有雄厚实力的机构和大户开放,客户最低投资额为1百万美元。
“每周1%的连续稳定回报”是唐炜臻吸引资金的一个最大招牌。在公司网站一则“唐炜臻金融集团客户会议在多伦多圆满结束”新闻中可以看到他自称公司有近1亿美元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