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4日电)针对旺旺中时集团连日来报导、刊登广告指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委员违法滥权,台湾新闻记者协会等团体今天指出,旺旺集团做法就是媒体公器私用、违背新闻伦理。
NCC在5月27日委员会议决议,以附款方式通过“中视与中天负责人变更申请案”,旺旺中时集团随后连日指责NCC违法滥权,并在中国时报头版刊登广告抗议,并且点名3名委员和刊登照片。
台湾新闻记者协会等团体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台湾记协会长庄丰嘉表示,财团购买媒体不是罪恶,但不应介入新闻编辑,呼吁旺旺集团旗下媒体员工抵制、抗议集团荒谬的编辑方针。
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董事长管中祥指出,媒体愿意报导自家事务涉及公共政策,原本值得肯定,但旺旺集团用围剿、人身攻击一面倒报导相关新闻,就是媒体公器私用。
管中祥提供数据显示,从5月27日至6月3日,中天新闻与此事件相关的新闻报导共有37则,其中有33则在批评NCC做法,违背新闻公平原则。他说,若旺旺集团一再公器私用,媒观基金会等团体将发起“三拒运动”,即拒看中天、中视、中时新闻;拒买旺旺集团相关产品;以及拒绝承认三中是专业新闻媒体。
与会的台大新闻所教授张锦华表示,旺旺集团不要再高举“爱台湾才买媒体”的意识型态大旗,应尽快停止“媒体公审”做法,也希望旺旺集团主事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应加强新闻专业素养,并应在相关媒体中呈现多元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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