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人民网时评 网民:又在忽悠百姓

【新唐人2009年5月31日讯】邓玉娇杀淫官案,全民关注,群情激愤。日前,人民网推出一篇题为“几起案件敲响警钟 有的公仆蜕变成了公敌”的时事评论,此文一发表,即遭到了网民的炮轰,认为此文旨在撇清贪官淫官与共产党的关系,将“人民的公敌”交给人民口头审判的同时,想再次忽悠百姓,给中共自己带上“伟光正”的光环。

“人民时评”不失时机安抚民心,在赞扬“群众眼睛雪亮,群众说话公道”、“(政府)对群众的感情、社会的舆论又不能置若罔闻”之后,话锋一转,说在这个“有法有天”的社会里,“最后的判决只能由人民法院去做,相信法律饶不了他们。这一点必须说明白,感情还是不能代替政策,舆论也不能代替法律。”
  
最后,人民网写道:“好在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公敌的还毕竟是少数;好在人民群众紧紧盯住他们,一露头就曝光,叫他们臭名远扬;好在中央放不过他们,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

外界评论认为,当前民众一边倒的支持邓玉娇、谴责淫官的空前巨大声浪,很可能演变成一场席卷全国、矛头直指中共的政治事件,中共对局势的控制力正在丧失。这时,中共喉舌人民网择机推出这篇时评,不排除祭出个别官员以平民愤,以迷惑百姓,但其真正的用意还是为了维持中共的腐败统治。

网民:中共的法律已成“公车”

人民网一方面用“群众眼睛雪亮,群众说话公道”赞美群众、又用“人们的口头判决、心中判决”“已经给这些欺负百姓的官员判以重刑”抚慰民心,但另一方面却强调人民要“相信法律”,中国法律能公平审理。

众所周知,中国的法院属政法委系统管辖,通常每个地区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当地公安局长,等于是公安管法院、检察院,法院成为公安系统的橡皮图章,为中共党服务。在邓玉娇案中,涉案淫官的家庭背景都是政法委系统的中共官员,盘根错节,官官相护,法律执行不下去。当地公安一再修改邓案案情,其原因即在于此。

目前,邓玉娇案中的律师呈递《控告书》书中的涉嫌强奸犯官员仍逍遥法外,自卫的邓玉娇却被立案涉嫌“故意杀人”遭拘捕,之前还被当地公安强行送到精神病院虐待。虽然现在被迫改为监视居住,但民众依然怀疑邓玉娇以及家人的生活和健康状况,或自发组团前赴巴东,或在舆论上大声疾呼,声援邓玉娇。

人民网的“时评”甫一发表,便遭到网民的炮轰,认为中国的法律已遭权贵“强奸”:“当今(中共的)法律已不是纯洁的少女,而是公车(编者注:妓女的代名词)。”

他们质疑:“在这么一个所谓的‘有法有天’的法制社会,居然要靠舆论来起这么大的作用,这是可笑还是可悲?”

网民认为,“现在的官员都是畜牲!没有一点人性!支持邓玉娇!支技弱势群体!”,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脚刀”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并提议:五月十日为“中国女性维权日”。

网民:“伟光正”又在忽悠百姓了

“人民时评”虽不否认中共官员的腐败现象,甚至提到了“影响执政地位”的高度,但说这些现象“还毕竟是少数”,而且“中央放不过他们,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

对此,网民认为,“共产党永远都把腐败分子说得跟自己没有关系。只要是党员成了腐败分子,无论那个腐败分子是多大的官,就有人条(编者注:跳)出来瞥清关系。”以表明自己的“伟光正”。

并举例说:“就像自家小孩做了坏事父母却义正严词地说,这跟我没有关系的!这是孩子自己修养不够云云 。其实就是推脱责任,掩盖腐败统治!!”

网民表示:“请不要再忽悠中国公民。”“根本不是腐败问题,是(中共)根本不把人民当人看。”

对于中共的“整治腐败”,网民猜测,上述案件的犯案者很可能要“被中央当作平民愤的挡箭牌抛弃了”,但人民网时评实际想说的话却是:

一、对人民群众:行了,那几个案子差不多按你们的意思搞定了,回家呆着吧。
二、对几个犯案者和与他们有牵连的人:你们几个人是要被判决给别人看的,别管将来你们怎么样,现在至少会判得比较重,其余人等别添乱(潜台词:今天判重了明天等大家都忘了这码子事你们还是有出头之日的(更深潜台词:至少有一个案件会判的十分重,作为服众的代表,那种立时执行的,案犯必然是关系最少,保护伞最弱的。
三、对剩下的贪官:都给我和谐点,别添乱。
四、对于文学政治水平比较低的民众:你看,还是“我们的党好啊”。

网民:公仆们,我叫你声老爷吧!

人民网在文章中多次“拷打”某些已经蜕变成“公敌”的“公仆”。对此网民毫不买账:“脑残吧!!”“竟然还有的公仆不是人民的敌人!”

并反唇相讥:“公仆这一词,老百姓担当不起啊!”“公仆已经是凤毛麟角了,公敌却是普遍现象,早就有人说过,全都杀光肯定有错杀的,杀一个隔一个肯定有太多的漏网。”

网民表示,“不需要公仆,不需要人民,我们都是公民,上至国家首脑,下至流浪汉。”

他们求饶道:“公仆们,我叫你声老爷吧!您别在欺负我们了好吗?土地给您变没了,房子已被您高价强征了,您盖的豆腐渣房太贵,我们买不起,您赔的均价每平方300多,可您盖那豆腐渣房子每平方1000多呢,我们买不起呀!我们就住危房,谁让我们没钱呢?宁县长庆桥镇您说了算,饶了我们吧!”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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