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29日专电)泰国法院今天判决军警不必为四年半前泰国南部一起示威事件中,78名被捕者在运送过程中疑似闷死的案件负刑事责任,国际法学家委员会(ICJ)对此表达不满。
ICJ亚太地区主任诺曼(Roger Normand)在声明中指泰国南部宋卡(Songkhla)省法院的判决“令人惊讶而难受”。ICJ呼吁泰国政府进行迅速、公正而独立的调查,追究包括指挥官员在内一切相关人员可能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10月25日,泰国南部的塔克贝(Tak Bai)警局外发生回教民众大规模示威,军警开枪镇压后,逮捕了约1300人,将他们反绑双手,成堆成叠地塞进卡车,载往约150公里外的一处军事基地,到达后发现有78人已在途中窒息死亡。
根据当时的媒体报导,当天的法医检验鉴定,这些死者大部分因为押解过程中气温升高、通风不够而窒息死亡,另有少数因为过度疲劳或惊厥而亡。
但宋卡省法院判决认为军警是合法执行任务。据“曼谷邮报”(Bangkok Post)报导,法院指当时是在紧急法制施行其间,军警执行任务不受民事、刑事追究和纪律惩罚。
据ICJ引用的判决书内容,法院认为当天情况混乱而紧急、塔克贝警察局空间有限、压制住示威后时间已晚,无法调用更多卡车、路途遥远、天气和路况都不佳;基于这些原因,法院表示,若没有进行这一运送作业,情况会更糟,将发生难以预料的后果。
ICJ批评,法院未查明致死的详细原因,且似乎把军警的一切作为都视为必要而正当,ICJ对此感到失望。
ICJ是一个总部设在日内瓦的非政府组织,由全球60名重要法学家组成,现任会长是前爱尔兰总统及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罗宾逊(Mary Robin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