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讯】5月21日,加拿大联邦财政部长费海提(Jim Flaherty)在多伦多公布9项新的信用卡监管措施,旨在保护信用卡持有者的权益,使金融机构及时和明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信用卡资讯。
新消费额的利息宽限期统一定为21天。这适用于当消费者缴清了信用卡当月的全部账款,即使在当月之前仍有未付账款仍适用。在强制施行21日利息宽限期之前,加拿大信用卡发行者都执行不同的利息宽限期。
费海提称: “这是一重大变化。这将使金融机构付出数以百万美元的成本,因为在利息宽限期当持卡人没有缴清此前月份全部余额时,一些金融机构常常会收费,特别是对新的消费额。” 他表示,“加拿大拥有世界上最好的金融系统。新条款将使顾客获得更透明、准确的资讯。因此政府不打算限制利率。”
新措施还包括:银行致电消费者讨债的时间将受到限制。例如,银行不得在周日下午5点之后,周一至周六的晚9点之后联系欠债者。禁止银行在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提高客户的信用额度。许多信用卡对购物、余额转账、提前取现金等服务,收取不同的利率。政府要求银行,将客户的还款,首先支付利息最高的服务,从而降低利息,使消费者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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