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17日讯】近日,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昌元进行非法庭审。法院和警察阻止亲友前来旁听,还绑架了陈昌元的哥嫂和朋友。庭审期间,法官不断打断辩护人和当事人的发言,陈昌元妻子指责整个庭审过程只是在走过场和作秀。下面请看报导。
据明慧网报导,庭审当天,只允许三名家属进入,而当局却安排了大量不明身份的人员旁听。专程赶来的陈昌元的亲戚、朋友则被拦在法院外。陈昌元的哥哥陈昌均和大嫂严光碧专程从重庆赶来,在法院外被警察绑走。同时被抓走的还有陈昌元的朋友谢德清、余勤芳夫妇。
陈昌元的妻子潘女士:“我丈夫的哥哥、我大嫂,本来他们也想过来旁听,结果不但没有被旁听,我大嫂他们学校,我大伯学校的所谓的领导、书记,还有他们那边的户籍警察,过来就在法院门口,把他们非法绑走了,拖到车上就走,在法院门口做这个事情,他们是不是知法犯法?不准他们旁听,因为他们是修炼法轮功的,所以说就不让他们旁听。”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周边近两公里有大量防暴警察、六一零、街道办等人员出现,警察在四周巡逻、摄像,行人稍有停留,就被恐吓驱赶,据说是害怕法轮功学员前来散发真相资料和向路人讲述真情。
庭审期间,陈昌元的律师的发言不断被法官打断,陈昌元妻子为丈夫依程序辩护也被阻止,陈昌元妻子指责法院的整个过程只是在走过场,她本以为法庭是一个可以讲理的地方,结果却是在演戏和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最后她退庭表达抗议。
唐吉田律师: “由于他不断的剥夺当事人的夫人,就无理的剥夺辩护权,最后潘女士对他们这种非法安排提出抗议,在最后陈述之前就退出法庭,直接指出他们就在走形式、演戏,把法律当成儿戏,是他们在破坏法律等等,弄的他们实际上也是很难堪。他们现在就是想通过这种庭审的方式,将违法的东西穿上一个貌似合法的外衣,然后就包装一下,就达到一种欺世盗名的目的。参与侦察、起诉、审判的这些人员,及决定这些行动的人员,符合中国大陆目前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就是构成涉嫌循私枉法。”
二零零八年七月,被当局迫害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陈昌元在成都市顺江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成都高新西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高新区法院强行对陈昌元判刑三年。
新唐人记者晨芳、石缘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