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3日电)去年8月发生的彰化陈姓商人枪击案,涉及此案的男子林枝梁、司佳韦、王元霖等人遭彰化地院判处15到19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涉藏匿的男子陈鸿文等3人则被处有期徒刑8到10个月。
彰化市1名陈姓商人去年8月驾驶宾士车前往彰化市购物时,遭到多名歹徒乘坐休旅车持M16步枪扫射,陈姓商人双脚各中1枪,所驾驶的宾士轿车车上则有10多个弹孔。
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中指出,绰号“牛皮”的枪击要犯王俊伟和陈姓商人有恩怨,王俊伟曾在民国94年持枪射杀陈姓商人未遂,去年7月又计划枪杀陈姓商人,透过管道找来林枝梁、王元霖参与枪杀计划,另透过男子蒋唐纬找来司佳韦参与计划。
林枝梁、王元霖、司佳韦等3人去年8月1日前往陈姓商人位于和美镇的住家埋伏,一路尾随陈姓商人到彰化市金马路1家五金行,林枝梁持步枪向刚上车的陈姓商人开了19枪,司佳韦本来要下车查看陈姓商人是否中枪死亡,王元霖因紧张欲尽速逃离,对司佳韦说陈姓商人已经死亡,3人开车逃逸,随后将作案用的车辆焚毁。
警方事后逮捕涉及此案的司佳韦、王元霖、林枝梁以及涉嫌藏匿司佳韦等人的陈鸿文、蒋唐纬及侯永来,王元霖等6人事后被彰化地检署依杀人未遂和藏匿等罪嫌起诉。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杀人未遂等罪嫌,判处林枝梁有期徒刑19年2个月、司佳韦有期徒刑17年、王元霖有期徒刑15年,涉嫌藏匿王元霖等人的陈鸿文遭判有期徒刑9个月、蒋唐纬有期徒刑8个月、侯永来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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