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1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报导)北京宣武区发生强拆事件,当局出动百余人,把一幢有200年历史的小楼强制拆除。现场采访的记者遭到阻扰。另外,上海的拆迁户,被阻止入住安置房。
星期二上午九点左右,北京宣武法院、公安、城管和街道的人员共100余人,对该区菜市口米市胡同89号和91号的私有房产进行了强拆。据海外媒体的报导称,屋主臧小珊表示,他们没有与当局签协议,也没有谈好条件。她和丈夫星期一晚被警方带走,丈夫被拘留15天。
北京的居民吴女士目击了强拆的情况,她星期二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说,“都在警戒线的外边,里边都准备好了,有城管的、有搬家公司的、有法院的、还有警察,还有政府官员,人挺多,当时他们大概在十一点的时候就把那个房子给拆了。”
本台记者星期二晚间致电臧小珊:“我现在说话不方便,我现在不行,我现在说不了这个,现在旁边有人。”
据臧小珊对海外媒体透露,由于价格不合理,他们没有同意。他们的房屋有上百年的历史,正在申请成为古迹,希望把它留下来。星期一晚上,她的丈夫被当局以不履行法院的决定而拘留15天。
据了解,到现场采访的美联社记者,遭到阻挠,吴女士说:“有两个外国记者,拿摄像机,然后外边去了很多穿便衣的人、不知道什么人,就阻止人家摄像,拿着手老在挡这镜头,不让他们采访。”
对于当局的强拆行为,吴女士认为这是对法律的亵渎:“虽然政府说了,不允许强拆了,而且不允许警察介入,等种种行为,但是警察依然再去,就是大家都不明白的事情。既然政府说不让警察介入这个民事行为,它还在接入,那到底是谁大,是开发商的利益最大,还是政府的法律大,还是政府的权势大?真的是不明白?到底我们国家法律是给谁制定的?法律在保护谁的利益?现在就对这个大家非常无奈,既然你制定法律了,你就应该平等的,不管开发商也好,就我们民众也好,不能因为它的利益,就可以随随便便动用法律、动用权力机关,来强抢老百姓,我觉着特别不公道,而且是对法律的亵渎。”
北京的民房遭到强拆。而在上海,即使是获得了法院的判决,应该属于老百姓的拆迁安置房,屋主却不能入住。
原上海第一人民医院附近的数位拆迁户,因为一直没有答应当局给与补偿条件,事件酝酿多年,至今没有解决。
张先生星期二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当年,在原有的房屋被拆后,当局给与了安置房,但是多年来,有关人员又不让他们搬入居住,附近也有部分安置房被当局再出售,张先生说:“因为我们要求回原地,这几套房子就是留着,但是留着他又不给我们进去住,因为判决书已经判好了,如果他卖掉了,人家又要去告他。因为我们要求回来嘛,当时因为我们在市中心,现在房价涨得很厉害,当初的房子很便宜,只有3千多块,现在已经涨到两万多,它就不肯给你,主要就是这个利益问题。”
据了解,张先生和另一位居民施福留,上周日,自行搬入这些安置房,星期二,当地公安强行进入,遭到施福留的拒绝,结果,施福留被抓到派出所超过一小时,之后,他们的房子全部被换上新的防盗门,他们被赶出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