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涉集体贪渎 3名前分局长被弹劾

【新唐人2009年5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2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前北县永和分局长蔡荣源、前三峡分局长蔡一峰、前嘉义市第一分局长杨文益管理不力,不但所属员警涉入集体贪渎等案,蔡荣源甚至包庇赌场及收贿,今天通过弹劾。

  提案弹劾的监察委员葛永光、李复甸及弹劾审查会主席刘玉山下午共同召开记者会,说明弹劾案由。

弹劾案文指出,现任苗栗县警察局警务参蔡荣源在永和分局长任内,本人及分局6名员警涉及收贿、喝花酒、包庇赌场等违法失职行为,蔡荣源收受赌场贿赂新台币77万元,永和分局员警集体收受赌场贿赂1311万元;事发后,蔡荣源被调任三重分局长,不久又发生擅离职守,未到场指挥督导北部地区万安29号演习勤务。

弹劾案文表示,现任基隆市警局警务参蔡一峰在三峡分局长任内,未善尽指挥、监督、考核责任,所属员警22人有收贿、勒索等情事;另外,杨文益在嘉义市第一分局长任内,其所属分局侦查队及派出所员警将警察查察行动泄露给酒店业者、连续赌博、接受辖内特种行业饮酒招待等情事。李复甸形容,调查这3位被弹劾人过程发现,警察贪渎情况“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监委认为,这3名分局长严重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并有公务员惩戒法应惩戒的事由,所以依规定提出弹劾,移请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葛永光指出,这起警察风纪案是第四届监委就任后、首次院会决议列为重大调查案件之一,今天审查会13个委员,分别以12票、10票、11票通过蔡荣源、蔡一峰、杨文益的弹劾案,这是相当高的票数,代表监委对端正警察风纪的共识及决心。

葛永光说,此案是由监院幕僚从报章杂志收集相关资料,监委进行调查发现确有问题,通过弹劾案,希望警察当局有所警惕并整顿警察风纪,将来监察院还会对警政署、台北县警局、嘉义市警局提出纠正案,督促其改善,至于其他相关涉案警察人员,也希望警政署内部自行检讨、议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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