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加无赖
言及国事前途,有人失望消沉,有人却春花满眼,说:“中国不是一直在改吗“?
如此天壤之别,源于二者视角不同。一者横向与先进和世界相比,一者纵向与落后和昨天相比,形成两种“不同的改革”。
中国近三十年来不计代价的增长(不一定全是发展),造成了空前繁荣的表象,说明经济层面 “一直在改”确切无疑。但是,经济建设工作本来就是由国民供养的任何一个政府的份内之事,而且还要保证“良性可持续发展”才可算是“不失职”,根本不值得另行赞赏甚到是感恩戴德。
从历史看,更多时候政府言行不一,利用人民托付的权利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进行种种暗箱操作,谋取私利,尽管有些成就,却因为专权独断,谁也不知道它在背后边做什么“好事”,往往由此引发的是“坏事多,好事少”,当然无法让无数做为“国家主人”的普通国民放心。如本次空前绝后的经济大跃进—-“四万亿”拉动计划,其中种种弊病极可能会最终影响到整体效果。
长期以来不论是成就还是失误,皆可以被政府重新解读二次包装,做为占据权利要位的本钱和借口,并喜欢自做多情地将政府责任和义务当做帝王式的恩赐来强行“感动国人”。
看看与之配套的政治改革层面如何呢?从80年代后期至今,基本上无所作为,并且还时不时地“玩一把倒退的游戏”。中国的经济改革缺少了社会发展的另一条腿—-政治改革,等于没有了公平制度的保证,这种发展也必然是难以保持持续与和谐,也是当前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民暴事件越来越频的主因。
这是政府在法律表面上尚且承认“主权在民”(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公仆)的前提下,得出的让人失望的结论。
如果政府在实质上在暗地里仍然认为中国还是一己江山,仍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话,则另当别论,但也就不必再说受到了伤害的国民的反抗是“违法的”,而应当大胆承认“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候”这个原始荒蛮的强盗之理,让中国再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路,打烂重来算了。
暴虐且被动
“毛曾经说过夺取政权,巩固政权,都要靠两杆子,枪杆子和笔杆子,所以笔杆子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这就是现在对言论的控制、新闻出版的控制、媒体的控制的根本原因。”—-张戎:《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
有苏俄档案资料佐证,在建党立朝之初,其本意难以肯定就是为了民族解放和国民幸福,诸多事则正好相反。
在此立场之下,所出现的一切有违常理人伦之举,如专制、集权、暴政、迷信、排外、极端等等,当属必然,有现在的贪腐之欲、贫富之分,亦本是预料之事,对不满现行政治者进行无情打压,更在其自我“法理”之中,要其主动放弃利益、权力,积极实行政治改良,与民分权而治国家,则除非宇宙毁灭。—-“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涛天”!!!
国人皆知,本次改革之发端,始于毛氏数十年暴政至十年内乱之末,国家政治经济濒临破产边缘之际,由邓氏主导的一场为挽救一党政治生命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改良运动。有人所说它“一直在改”,但首先要看清这种“改”是主动的,还是在外力的推动和压迫下被动进行的?
普通中国人得到的点滴改革 “实惠”,只不过是搭上了主流精英政治改良的“顺风车”,在统治者获取最大利益的同时,为了平衡社会结构,平息社会怨愤,而赐予国人的一些“残渣剩饭”而已。
不论其有多大改变,国民也不应有“感恩的心”,而是要认清自己才是改革的动力和 “电源”,政府只不过是一台由国民供养的吃饱喝足了国民电力粮食的被动电机,要使它保持转动状态,必须保持充足的电力供应。因为电力一旦停止,即“政改”压力稍小或消失,专制即马上复活并倒退。
处身社会底层者都能感受得到种种压抑和愤愤不平,也可以看得出实际上改得再多力度再大,也全是在无数利益受损国民的争取与抗衡下之所得,而不是贤明君主的良心发展和主动恩赐,何来“感恩”之说?
从种种严酷现实看出,中国连第一次的初级政治改革目标尚未完成,所以不要指望着开启经济改革大门的政治精英后人们能够交给中国人一把开启第二次政治改革大门的“金钥匙”,更千万不应被政府这台惰性十足的电动机的表面转动迷昏了眼睛。要得到自己想要的民主和宪政,只有不停地“磨擦生电”,驱动它永不停息地转动起来……
改革与革命赛跑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种被动的社会改良,其目的一如其建党立朝之念,不是为了国人的生活福祉得到改善,而是为了统治者自己的权利“牢不可破”,能使“江山万代不变色”。
一般认为,所有改革都应该是向着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前进,应该是符合人类进化规律的,可是有时候也会出现另外一种“改革”,那就是一种非常自私的,仅仅是为了一己私利的小集团维稳式“改革”。这种仅仅徒有其名为“改革”之改革,在没有外力的推动下,多数时候缺乏勇气和胆识,表现得时时谨小慎微,为力图安稳,还往往要“迈出一大步,退回三小步”,差不多总是在原地打转,难有突破和超越之功。
受残酷现实和历史的羁绊,中国从上而下的自我改良叫喊了二十多年也无实质性动作,事至今日益加艰难,已基本失去了成功的可能,失败也越来越在情理之中。
对宪法中明确确认的各种“自由”,在社会民间对民主的要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近年来没有“赐与”国民更多更大的自由空间,也不可能真的落实施行,而是经常性地以“完善法治,以法治国”的名义,或是另立新法,或是重新诠释和细化,进行补充和扭曲,使法律更加有利于政府一方。如此以来,中国法律的实质就加大了对民间社会的控制,目的在于“以法治的名义”应对新出现的社会难题。
种种对异议和冤民的打压迫害,说明政治空间的缩小和社会正义的丧失,说明中国的政治改革是“进的少,退的多,改的少,守的多”,这无疑让人非常容易认清并得出主流动向到底是在改,还是在拖,抑或是在倒退的结论来。
俄国宰相维特伯爵所言:改革是为了预防革命,革命一旦发生,改良必须中止。所以现实当中一切有违改良者利益的举动,皆必然成为其“敌对势力”,对异议“毫不手软”的打压也自然顺理成章。
专制制度独一无二的霸道和强势,使政治精英们产生了改革的“惰性”、“盛世”的幻觉和被“革命”的侥幸,让中国社会从精英到平民越来越错误地走上一条玉石俱焚的毁灭之路。
在改良与革命的较力之间,虽然人人希望前者压倒后者,但古往今来鲜有如愿,以中国之“特色”,则更盖莫能外。
2009-4-25
(民主中国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