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4日讯】作者:人老家穷农民出身
14岁未成年少女被人挖墙进屋砍伤强奸
公安放假为由消极办案百姓安危谁来保障
2009年4月2日十一点左右,安徽涡阳县标里镇某村一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不幸被同村一犯罪嫌疑人以暴力手段砍伤头部并强奸。面对的花季少女遭受如此重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涡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人员不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还被害人人公道,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却以放假期间等理由拖延办案。试问青天白日之下百姓安危谁来保障!
事发当晚,因受害人的家人在邻居家有事不在家,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家的屋墙挖掘出一个大洞,然后悄悄进入屋中。当时被害人正在睡梦中,当发觉有人扒她的内裤时,她才大声呼喊:“谁?你想干什么?这时犯罪嫌疑人用恐吓的口气说:不许喊!不然我就打死你!”
被害少女感到即将发生什么事,极力反抗。已失去人性的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用双手掐住少女的脖子,用拳头猛击少女的面部,还掏出凶器朝少女头部连砍三刀。惊吓与鲜血中,少女被犯罪嫌疑人打昏,然后对未成年少女进行了残忍的强奸。
当晚十二时许,少女的母亲回到家中打开灯,发现女儿满头是血,不知家中发生了什么意外,就大声的把女儿摇醒,忙问:这是谁干的?此时的少女已泣不成声哽咽着说:是XX干的。
当时受害人家人立即拨打110,110指派标里村派出所出警。大约凌晨一时左右,标里派出所去了四个民警,看现场后定为刑事案件,仍叫拨打110 报警。受害人家人不停拨打110,反复拨了10余次电话,竟然无人出警!等到半夜,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就先把受害少女拉到标里村卫生院。因村卫生所医疗条件有限不能给予治疗,随后就拨打了120,转到了涡阳县人民医院。
事发第二天上午八时左右,涡阳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来了几个民警到县医院,他们问问情况后就走了。今天(即事发第三天)受害人家人想向他们汇报新的情况,警察却一直没来。后来受害人家属到公安局去了一趟,在领导的安排下,四中队才来了两位民警。一到医院就大声呵斥:“今天我们放假,你们去公安局找,队长又打来电话,让我们过来,还是那些事,我们知道了,我们按程序办。”当时这几个民警的态度非常生硬,说话的声调非常难听。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说话就像审犯人一样,让受害人及其家人难以接受。也许在他们的心目中,自己放假休息不受打扰,远远比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百姓安危、抓捕犯罪嫌疑人、给受害人公道更重要!是不是因为放假了就应该让老百姓任意受到暴力犯罪的伤害,被砍伤、被强奸了还不应该去打扰公安的休息。
为此,受害人家属强烈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决不能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国家机关为民执政,希望公安部门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迅速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为民除害,保一方平安,平息民愤。我们也想信,公安机关有能力有义务将尽快破案,给百姓一个安慰,不让警察头上闪闪发光的国徽蒙羞。
受害家人:邓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