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9日电】4月29日中午12:13分,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下一男子引火自焚。目前,被火烧伤的男子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该男子无生命危险。
据重庆华龙网报导,记者从渝中区政府获悉,在解放碑步行街自焚的男士系江津人,今年41岁,其自焚的原因是对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项经济案件执行不满,而采取极端行为。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男子身上有张“公开声明”,当记者正准备看清是什么内容时,被公安取走。
“天涯论坛”网民们议论说:“肯定是着逼上绝路了啥,不然谁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嘛。”“哎…好像又是司法不公导演的悲剧!”“百姓有苦没处说,黑社会啊!”“和谐国的百姓真可怜!!!”
还有些网民说:“这下重庆公安局要被当反面典型了。”“先是抢枪,然后是刀客杀人,现在又是玩火,重庆正在上演年度惊险枪战动作大片。”
人民日报“强国论坛”网民说:“能找到地方诉说心中的苦,我想‘重庆人’就不会采取这种方式自杀了。”“应该是国人,不应该只是重庆人。”
今年,中国已发生了多起自焚事件。4月3日,福建泉州市民何全通抗议强制拆迁自焚死亡。3月16日,北京市顺义区出租车司机彭某向公司讨还押金无果自焚烧伤。2月27日,四川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扎白抗议中共镇压自焚重伤。2月25日,3名来自新疆的上访人士在北京王府井自焚,伤势严重。2月25日,深圳宝安区员工方冬雷讨薪被指盗窃,在公司门口自焚。2月13日,内蒙古赤峰市女大学生为抵抗强迁断指自焚。2月3日,吉林长春打工男子刘国军为讨1800元工资自焚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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